1、婴幼儿食品合作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根据自愿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并共同签署,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婴幼儿食品的生产、销售与营销等领域的合作事项。第一条 合作主体本合作协议中,未经明确说明,将以以下定义为准:1. 甲方:(公司名)(以下简称“甲方”),具有合法注册并经营合作事项的主体。2. 乙方:(公司名)(以下简称“乙方”),具有合法注册并经营合作事项的主体。第二条 协议内容1. 合作范围:甲方与乙方将在婴幼儿食品生产、销售与营销等领域进行合作,共同开展以下活动(具体活动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确定)。2. 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可根据双方需求进行确定)
2、3. 合作义务: 3.1 甲方将提供婴幼儿食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生产设备等,并保证其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乙方将负责婴幼儿食品的销售与营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推广、渠道拓展等。 3.3 双方应互相协作,共同确保婴幼儿食品生产的质量与安全,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 3.4 双方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或不当使用。第三条 合作报酬1. 合作报酬:甲方和乙方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确定合作报酬,并在协议签署时明确约定支付方式、金额以及结算时间等事项。2. 知识产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他方的知识产权。第四条 合作细则1. 双方合作事项详情、任务分工、合作期限等细则将通过附件形式列明,作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2. 本合作协议任何篇章的修改、补充以及解除均需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方可生效。第五条 争议解决任何与本合作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双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第六条 法律适用本合作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七条 协议生效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_ 乙方:_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