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人合伙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委托人自愿且完全意愿签订,旨在约定双方合作开展合伙事务的相关事项。双方均确认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第一条 合作形式1.1 委托人自愿合作成立合伙企业,共同开展合伙事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第二条 合作期限2.1 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终止为止。第三条 合伙事务3.1 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经营管理、资金运作、决策制定等。第四条 合伙份额4.1 委托人应明确各自的合伙份额,合伙份额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划分。第五条 合伙权利和义务5.1 合伙人有权按照约定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分享利益。5.2 合伙人应履
2、行各自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协议约定、共同承担风险、及时注入资金等。第六条 利益分配6.1 合伙人根据合伙份额按比例分享利润,并约定分配方式和时间。6.2 利润分配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合伙人。第七条 保密义务7.1 双方应对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予以保护,并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传播、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八条 合作解除8.1 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作,应提前提出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8.2 在合作期限届满前,如因合作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第九条 争议解决9.1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友好
3、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其他条款10.1 本协议任何条款如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等,自动视为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10.2 本协议的变更、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10.3 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等有效的复制件,与本协议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双方仔细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如对本协议的条款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向对方咨询。双方确认,在充分了解且自愿同意的基础上,于上文载明的日期签署本协议,并视为双方对本协议全部条款的接受和认可。委托人1: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人2: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