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设计委托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姓名/公司名)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乙方:(设计人姓名/公司名)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鉴于甲方拥有一项工程项目,并有意将其设计工作委托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范围甲方将具体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委托给乙方,工程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要求详见附件1。第二条 服务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具体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绘制设计图纸、制作设计报告、提供技术咨询等。第三条 设计进度和验收乙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进度,按时提交设计成果。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进行合理的验收。若甲方对设
2、计成果不满意,乙方应进行修改,直至满足甲方的要求为止。第四条 价款支付4.1 甲方应根据乙方完成的设计成果支付相应的价款。具体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详见附件2。4.2 甲方有权在支付前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要求乙方进行修改。第五条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或用于其他目的。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6.2 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不排除双方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相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完工并支付全部价款之日止。8.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第九条 其他约定9.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9.2 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