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通讯设备销售协议书甲方:【销售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购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1. 甲方经营电子通讯设备销售业务,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乙方意欲购买甲方销售的电子通讯设备;3.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对电子通讯设备的销售责任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正品且符合国
2、家标准的电子通讯设备。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产品的说明书、质保卡等附件,并对产品的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第二条 乙方的购买义务1.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电子通讯设备的购买款项。2. 乙方应准确提供付款信息,确保购买款项能够及时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第三条 产品质量保证1. 甲方保证所销售的电子通讯设备在交付时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产品。2. 若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可提供相关证明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3. 若产品质量问题属于正常使用范围内的磨损、损坏或人为因素导致的,不属于甲方所承担的责任范围。第四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2. 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不排除因不可抗力等合法原因导致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情况。第五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