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营销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编号: (编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甲方: (甲方信息及联系方式)乙方: (乙方信息及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具备市场开发与推广能力,乙方具备产品/服务的供应能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为乙方的产品/服务进行市场调查、分析与推广活动,以提升其市场份额和知名度。1.2 乙方应确保产品/服务的质量和供货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第二条 信息交流与保密2.1 双方应及时、准确地向对方提供市场信息及变化情况,并共同商讨相关推广策略。2.2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作协议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市场数据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
2、第三方披露。第三条 合作方式3.1 双方应共同商定合作的时间、地点和合作方式,并书面确认。3.2 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市场调查、策划、推广和销售等工作。第四条 合作费用与费用支付4.1 双方应就合作项目的费用进行协商并确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查费用、广告宣传费用等。4.2 费用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付款时,应向对方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第五条 质量保证5.1 乙方应保证其产品/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提供合格的产品/服务。5.2 如乙方产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作中
3、断或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2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合理事由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合作期限和解除7.1 合作期限自协议书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合作的起止时间。7.2 在合作期限届满前的30天,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继续合作。若未得到对方回复或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则本协议自动终止。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8.2 对于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第九条 附则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9.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9.3 除非另有约定,双方之间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交换的任何通知或书面文件应视为有效。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