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印机租赁协议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 出租方是一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公司/个体经营者,拥有所提供的打印机(以下简称“设备”)的所有权;2. 承租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意向租用该设备。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设备租赁1.1 出租方同意将设备租借给承租方,并承诺设备在签订本协议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能满足承租方的使用需求。1.2 承租方同意按约定的租金和租期使用设备。1.3 设备的租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租期届满后,如无特殊约定,承租方应及时归还设备给出租方。1.4 承租方不得擅
2、自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2.1 租金的支付方式为(选择一种): a) 承租方在租赁期开始前一次性支付全额租金; b) 承租方按月/季度/半年/年支付租金。2.2 租金的金额为_(大写:_)人民币,包含设备的租赁费用以及维修保养费用。如中途设备损坏非承租方造成,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2.3 租金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具体日期),承租方应在约定日期前将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第三条 设备使用和维护3.1 承租方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设备,并保证设备在租期内正常使用。3.2 承租方应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在良
3、好的工作状态。3.3 若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维修,请承租方及时联系出租方,并经出租方同意后进行修理或更换。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如出租方未能按约定提供设备给承租方,出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2 如承租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租金或擅自转租设备,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租赁期届满或终止。6.2 本协议终止后,设备应由承租方按照出租方指定的方式和地点进行归还。6.3 本协议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催告后仍未纠正的,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 承租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