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研发与生产协议协议标题:产品研发与生产协议甲方:(公司/个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公司/个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产品研发及生产;2. 乙方具备相关技术、设备和生产能力,能够提供研发和生产支持;3. 双方均希望就合作事项达成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就产品研发与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产品研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原型制作、工艺流程优化等。1.2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产品的批量生产及交付。第二条 工期与交付2.1 甲
2、方与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另行商定产品研发的工期和生产的交付期限,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需修改交付期限,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商定。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3.1 双方就产品研发与生产的价格应进行充分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3.2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的支付方式及付款期限,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第四条 知识产权4.1 甲方享有委托乙方研发的产品的知识产权。4.2 乙方对甲方的知识产权应按照双方另行签署的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协议进行处理。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对于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及技术信息应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5.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或解
3、除后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6.2 无论是否存在过失,对方因订立、履行本协议而遭受的任何损失,任何一方均应予以合理的补偿。第七条 协议解除7.1 甲方和乙方可以随时一方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7.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及时结算已完成的工作,并进行其他必要的补偿。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8.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其他事项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相关约定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第十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 任何一方拟变更本协议的条款,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