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线电广播电视合作协议无线电广播电视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年_月_日在_地签订:甲方:(具体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乙方:(具体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鉴于:1. 甲方拥有相应的无线电广播电视设备和频率资源,具备从事无线电广播电视业务的条件和资质;2. 乙方具备相关的经营能力和资源,并希望与甲方展开合作;3. 双方均希望通过合作共同发展无线电广播电视事业,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4. 双方自愿按照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同意
2、向乙方提供无线电广播电视设备和频率资源,供乙方使用。2. 乙方承诺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源,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优质的节目内容和服务。3.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作期限内进行业务合作扩展和项目拓展,共同开拓市场。二、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协议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三、权利义务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无线电广播电视设备和频率资源,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2. 乙方应按照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无线电广播电视业务,确保节目内容合法、健康、向上。3. 双方应根据合作需要,积极沟通、协作,共同制定合作方案和市场
3、推广策略。4. 双方对所涉及的商业机密和合作内容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四、权益保障1. 双方合作期间,如产生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相互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3. 如因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合作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免除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五、协议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有变更、解除合作的意愿,应提前_天书面通知对方。2.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与补充。变更与补充协议的效力同等于本协议。3. 若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2. 本协议一式_份,甲方、乙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签署地为_,语言为中文。4. 本协议的传真件和电子邮件扫描件等副本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日期:_年_月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