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管理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受托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地表示意愿,乙方具备从事委托管理业务的能力和合法资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以及与管理相关的一切合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项目、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二、委托内容1. 甲方将委托乙方负责管理的具体内容、范围以及管理期限等详细事项在附件中列明,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文件、资料等,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2)支付乙
2、方相应的管理费用;(3)保证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4)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甲方的委托要求,负责管理相关事务,履行管理义务;(2)保证管理工作的合法、安全、稳妥,并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3)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提供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报告,并就甲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作出答复;(4)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四、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了解到对方的商业、技术、金融等方面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信息的保密性。五、协议变更任何一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对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六、协议终止1. 协议期满;2.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且经对方书面通知后未改正;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4. 其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应解除协议的情形。七、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协议生效与补充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的内容与正文存在不一致时,以附件为准。(以下空白)甲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