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股份制协议甲方: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二十位公民身份证号码: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公司名称地址:乙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二十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和乙方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为了共同开展合作股份制项目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遵守公序良俗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股份制项目1.1 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开展合作股份制项目,目标是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利益共享。1.2 合作股份制项目具体内容为:具体合作股份制项目的描述1.3
2、合作股份制项目的实施计划、工作分工、时间表等将通过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灵活调整。第二条 股权安排2.1 甲方和乙方将根据各自实际贡献的情况划分股权比例,并以合理和公正的方式确定。2.2 股权比例的确定将写入协议附件,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2.3 甲方和乙方双方在合作股份制项目过程中应遵守相应的股东权益、利益分配和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 项目管理3.1 合作股份制项目的管理将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组成的管理团队负责,管理团队成员由双方协商确定。3.2 管理团队将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决策、风险管理等事宜,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方和乙方双方在合作股份制项目过程中
3、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等信息均应当予以保密。4.2 甲方和乙方双方在解除合作股份制关系后,仍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非公开信息。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甲方和乙方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5.2 如果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提交至双方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甲方和乙方双方一致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协议: a) 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作股份制关系; b) 双方协议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况。6.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进行资产分割、利益分配等事宜,并履行解除后的其他互相关联义务。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附则7.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7.2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纸质与电子文档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