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豪华车辆租赁协议甲方: 租赁公司名称乙方: 租客姓名鉴于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甲方有意将其豪华车辆出租给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第一条:租赁车辆信息1.1 甲方同意将以下豪华车辆出租给乙方: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车辆VIN码1.2 乙方确认已详细了解车辆的现状及功能,并自愿接受该车辆的租赁。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为 租赁起始日期 至 租赁结束日期。2.2 如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应提前 延长天数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确认。第三条:租金和付款方式3.1 乙方应按照以下租金标准支付租金:租金金额(大写:租金大写)/ 租赁期限3.2 乙方应于租赁开始日前 付
2、款提前天数 天内,将全部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第四条:保证金4.1 乙方应在租赁开始前提供 保证金金额 的保证金给甲方作为车辆租赁期间的担保,用于支付可能发生的车辆损坏、违规罚款等费用。4.2 若车辆在租期届满时无任何违规、损坏等情况,甲方应在 保证金退还期限 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第五条:车辆使用和保养5.1 乙方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和交通法规的要求,妥善使用车辆,并保证在租期内不允许他人驾驶车辆。5.2 乙方应承担车辆在租期内的保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机油、轮胎、燃油等费用。第六条:车辆损坏和维修6.1 若车辆在租期内发生损坏,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理,包括但不
3、限于联系修理厂进行维修。6.2 若车辆损坏属于乙方过失造成,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并在甲方要求下赔偿车辆的修复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租金、保证金或违反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7.2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交付租赁车辆或提供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车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九条:协议生效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9.2 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等形式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