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技术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乙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自愿的基础上,为促进农业技术的合作与交流,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农业技术方面的相关咨询服务,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1.2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优质的农业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物资,并提供技术指导,协助乙方改进农业生产方式。1.3 乙方将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培训、研讨会等农业技术交流活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落实合作项目和计划。第二条 合作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2.2 双方协商一致,可
2、在合作期满前提前终止本协议。第三条 费用承担3.1 甲方将按照合作项目的要求,提前向乙方明确相关费用,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方式。3.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作无法进行,双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四条 知识产权4.1 甲方在合作过程中提供的所有农业技术和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4.2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知识产权归属乙方所有,但应尊重甲方的权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本协议项下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5.2 若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反腐败条款6.1 双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向对方的工作人员或相关政府部门支付、提供或承诺支付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贿赂、回扣或其他非法利益。6.2 若发现有违反反腐败规定的行为,双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议,并予以签署或盖章。8.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8.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