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提供技术合作协议技术合作协议甲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名称/身份证明)乙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名称/身份证明)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技术专长和资源,并拟向乙方提供技术合作服务,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技术合作: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用于开展特定领域的技术支持、专业知识、技术设备等相关服务。1.2 技术合作期限:指双方约定的技术合作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第二条 技术合作内容2.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的技术合作内容具体包括:(详细描述技术合作的具体内容,如技术培训、专业指导、技术设备支持等)。2.2 甲方将根据乙方需求和技术合作的性质
2、,合理安排技术服务人员,并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2.3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合作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技术合作期限3.1 技术合作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至合作完成或双方另行约定的终止日期止。3.2 如需延长技术合作期限,双方应在期限届满前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延长期限和其他相关事项。第四条 技术合作费用4.1 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合理的技术合作费用。4.2 技术合作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等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在协议附件中明确记录。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在技术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
3、业机密和敏感信息,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保密信息的保密责任也将继续存在。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未履行合同义务,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等。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在技术合作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7.2 如协商未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不涉及任何政治内容,旨在明确双方技术合作的权益和义务。8.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8.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以下省略)注意:此为示范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