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航空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称为“协议双方”)就航空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作为航空公司,向甲方提供航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销售、航班安排、行李托运等。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如需购买机票,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按照乙方规定的程序和支付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航班时间和地点安排和提供航班服务。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并协商解决方案。
2.3 乙方应保证航班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营,并提供必要的客户服务和紧急应急措施。
2.4 甲方应遵守乙方的安全规定和程序,确保自身行为不会危及航班的安全或造成其他旅客不适。
第三条 退改签规定
3.1 甲方如需退、改签机票,应依照乙方规定的程序办理。退、改签规定以乙方发布的公告或协议约定为准。
第四条 责任限制与免责条款
4.1 乙方在航班运营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航班延误、取消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乙方将尽力提供协助,但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4.2 甲方应自行购买或确保拥有适当的旅行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个人财产损失或意外事故。
4.3 协议任何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至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协议双方有解除合同的需要,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依法履行解约程序。
附则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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