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申请协议甲方:(申请商标的个人或公司名称)乙方:(商标注册机构名称)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商标,并有意向在中国境内进行商标注册申请;乙方作为商标注册机构,具备相关的行业背景和资质,可以为甲方提供商标注册服务。基于相互信任和友好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商标注册申请协议:第一条 甲方的权益和义务1.1 甲方自行确保所申请商标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2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与商标注册申请有关的有效资料和文件。1.3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支付商标注册服务费用,并协助乙方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第二条 乙方的权益和义务2.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资料
2、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2.2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商标注册咨询和代理服务。2.3 乙方负责监督商标注册申请进程,并及时向甲方反馈申请结果和相关情况。第三条 不可抗力和争议解决3.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火灾、战争等),导致申请无法成功或申请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2 如发生甲乙双方之间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商标注册申请完整结束之日。4.2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第五条 其他事项5.1 本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或附件,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5.2 本协议中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临时放弃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不得视为永久放弃该权利或补救措施。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