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存储协议书甲方(以下称为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以下称为接受人)身份证号码: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委托存储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一、委托事项1.1 委托人将其指定的物品或文件委托给接受人进行存储,具体描述如下:(详细描述委托物品或文件的性质、数量、规格等信息)1.2 该物品或文件的存储期限为(具体时间段)。二、存储义务2.1 接受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妥善保管委托物品或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安全。2.2 对于因接受人过错所致的委托物品或文件的损失、滞迟交付等情况,接受人应负责相应的赔偿责任。2.3 接受人不得将委托物品或文件用
2、于非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也不得将其借给他人使用或进行任何形式的买卖行为。三、委托费用3.1 委托人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存储期限和费用标准,向接受人支付委托费用。3.2 委托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时间为(具体说明)。四、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应保守委托物品或文件的机密性,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4.2 接受人不得将委托物品或文件的内容、性质、数量、规格等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五、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在接受合理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和责任。六、争议解决6.1 如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约定事项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接受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委托事项完成或协议解除。委托人: 日期:接受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