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稽查合作协议甲方:【公司/组织名称】地址:【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乙方:【公司/组织名称】地址:【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鉴于甲方和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都真实地表示了他们的意愿与合作意图,双方愿意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稽查合作,以促进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平。鉴于双方自愿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保证合作中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双方在制定本协议时认真考虑公序良俗的原则,确保协议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鉴于双方希望就稽查合作事项达成协议,经双方
2、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本合作协议的目的是建立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稽查合作关系。1.2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互提供稽查信息、数据交换、协助调查、联合行动等。1.3 双方应在合作过程中互通有无,共同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任务安排及执行细则。第二条 合作义务2.1 甲方的合作义务:(1)提供稽查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2)协助乙方进行稽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协作人力和资源支持。2.2 乙方的合作义务:(1)提供稽查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2)协助甲方进行稽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协作人力和资源支持。第三条 保密义务
3、3.1 双方应对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保密,除非获得对方明确的书面许可,否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3.2 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获得的稽查信息不被泄露、篡改,保证稽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安全性。第四条 争议解决4.1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4.2 若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至双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解决。第五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年。5.2 如双方有终止意向,应提前【具体时间】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5.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对已达成的事项的保密义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合同生效。甲方(公司/组织名称): 乙方(公司/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