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妆演出协议书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名称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方电话乙方:乙方名称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就甲方带妆演出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演出内容及时间1.1 甲方聘请乙方参加带妆演出,演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化妆、表演等相关项目。1.2 演出时间:日期:演出日期时间:演出时间二、费用及支付方式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演出酬金为人民币CNY 金额。2.2 酬金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2.3 酬金支付时间及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三、权利义务3.1 甲方权利与义务:(1)提供演出场地及相关设备,并保证在演出期间的正常使用
2、;(2)支付乙方约定的酬金,并按时支付;(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4)在乙方参加演出时,尊重乙方的艺术表演自由。3.2 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参加演出,并完成所承担的演出项目;(2)保持良好的仪表形象,不得在演出过程中出现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3)认真履行演出职责,确保演出质量;(4)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演出内容透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四、违约责任4.1 如果甲方或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偿相应的损失。4.2 如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五、协议的生效和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演出项目结束时终止。5.2 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进行相关结算工作,并清算结算款项。六、争议解决6.1 出现本协议履行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七、附则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日期: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