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油代理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意愿地与乙方达成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燃油代理业务发展,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互利原则,依法独立地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燃油代理,促使燃油产品的分销和销售。2. 乙方负责通过其销售渠道和网络,推广甲方提供的燃油产品,并协助销售和分销活动。第二条 权责分配1.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的燃油产品,并保证所提供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 乙方负责开展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和销售,确保销售活动符合相关法
2、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要求。3. 双方应共同努力达成销售目标,并确保所提供的燃油产品质量达到双方共同约定的标准。第三条 价格及结算1. 燃油产品的价格由甲方制定,并提前告知乙方。2.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所获得的销售收入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时间进行结算。第四条 保密义务1. 双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和使用对方的商业信息。2. 双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双方之间涉及的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防止泄露和损毁。第五条 争议解决1.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2. 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毕后终止,或者根据约定的终止条件提前终止。第七条 其他条款1.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 在甲方和乙方许可的情况下,合同可以以电子文件形式传递和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等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2. 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