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代理协议:品牌和代理商的合作品牌代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就品牌方与代理商之间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目的1.1 品牌方与代理商双方同意合作,共同推广和销售品牌方所属品牌的产品/服务。第二条 代理商的权利和义务2.1 代理商有权利根据品牌方的要求,以其自己的商业判断和决策权,独立开展品牌的推广和销售活动。2.2 代理商应根据品牌方的要求,提供相关销售报告和数据,为品牌方的市场战略提供参考。2.3 代理商应确保其所进行的推广和销售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2.4 代理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市场营销宣传材料真实、准确并无虚
2、假宣传。第三条 品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品牌方有权要求代理商根据其指示,开展品牌的推广和销售活动。3.2 品牌方应向代理商提供与品牌相关的市场推广资料和销售支持,并对其进行必要的销售技巧培训。3.3 品牌方应对代理商提供的销售报告和数据进行合理的审核和评估,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第四条 价格和结算方式4.1 双方应就产品/服务的价格和结算方式达成书面协议,并在合作期间内按照协议执行。4.2 品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时间,向代理商支付相应的销售佣金或利润。第五条 知识产权5.1 代理商应保护品牌方享有的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品牌方的合法权益。5.2 代理商对品牌方提供的商标、标识、广告宣传等资料应予以保密,并不得擅自使用或披露给第三方。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因合作涉及的商业信息、技术数据、销售报告等保密,并不得擅自披露给第三方。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作期间持续有效。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各方在充分理解上述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的意愿签署本品牌代理协议,并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品牌方:(姓名/名称)代理商:(姓名/名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