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旅游开发合作协议书甲方:(公司/个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邮箱)乙方:(公司/个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邮箱)鉴于乙方具备乡村旅游开发经验和资源,甲方对乙方的能力、信誉等有所了解,并有意与乙方进行乡村旅游开发合作,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乙方将依托自身资源和经验,为甲方提供乡村旅游开发的相关咨询、规划、设计、施工等服务,确保甲方项目的顺利实施。二、合作时间1. 合作时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指定的合作项目完成之日止。双方可根据实际情
2、况,在书面一致达成的情况下延长或终止合作时间。三、合作条件1. 乙方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承诺和义务。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合作费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确保合作顺利进行。3.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4. 双方应遵循公序良俗,尊重自然环境、乡村风貌和当地居民的权益,并共同致力于乡村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四、合作费用1. 乙方提供的咨询、规划、设计、施工等服务费用,双方可在协议签订时或事后通过书面约定方式确认,确认后应及时支付。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对方商业机密、经营秘密及其他保密事项保密,并在合作期及合作终止后依然负有保密义务。六、争议解决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七、协议生效与变更1. 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双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补充协议,方可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司/个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公司/个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