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建设协议书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规定参与者之间在高速公路建设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保协议的执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反公序良俗。第二条 参与者身份确认1. 各方确认,签署本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有权代表其所在组织参与协议的签署和履行。2. 各方保证其提供的身份信息和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并承担由于提供虚假信息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第三条 协议内容本协议涉及以下内容:1. 高速公路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和维护等各阶段的责任分工和承担;2. 建设项目的时间安排、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等;3. 各方之间的权益保障和争议解决机制等。第四条 法律合规各方确
2、认并承诺,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涉及政治敏感问题。第五条 保密义务各方对于从其他参与者处获得的与本协议相关的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第六条 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其他参与者造成的损失;2. 未尽事宜或争议解决的问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七条 协议变更和解释1. 对于协议内容的修改或补充,应经所有参与者的书面同意;2. 对于协议条款的解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八条 协议终止1. 本协议的履行终止,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2. 若要解除协议,应至少提前 协议约定期限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执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如发生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共计 协议页数 页,各方共同阅读、理解并遵守协议内容。本协议自各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省略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