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产质押协议书范本动产质押协议书甲方(出质人):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乙方(质权人):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拟将其名下拥有的动产进行质押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质押标的1.1 甲方确认,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其名下拥有以下动产(以下简称质押标的): (1)_ (2)_ (3)_ (4)_ (以下简称甲方动产)第二条 质权的设立及范围2.1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的甲方动产质权移转给乙方,并同意乙方将其列为质权人。2.2 质权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动产的凭证、所有权、租赁权、债权等。第三条 质押的目的3.1 甲方质押甲方动
2、产是为了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并保证乙方享有其应有的权益和优先受偿权。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4.1 甲方保证其对甲方动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无任何权属纠纷。4.2 甲方应按时履行与乙方达成的相关约定,并保证质押标的的有效性和真实性。4.3 如甲方未履行相关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质押协议,并采取相应法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5.1 乙方应按照约定对甲方动产进行妥善保管,保证其不受损坏、丧失或灭失。5.2 如乙方未按约定妥善保管甲方动产,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违约处理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
3、如一方发现对方存在违约情况,应于发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对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履约。第七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7.1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双方达成新的协议,明确解除本协议;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其他机构接替乙方行使质权人的权益。7.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及时返还对方已履行的权益,对双方尚未履行的义务,应依法履行或赔偿损失。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附则9.1 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修改或补充协议。9.2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的传真件、电子件和复印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_ 乙方: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