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合伙协议书本事业合伙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简称“合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以共同经营、分担风险、共享利益。第一条 目的与范围1.1 本协议旨在明确合伙方共同开展事业合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各方在合伙事业中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并共同促进合伙事业的稳定和发展。1.2 本协议适用于合伙方在合伙事业中的一切权益、义务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入、利润分配、决策程序、风险共担等方面的规定。第二条 合伙方的基本情况2.1 合伙方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2 合伙方
2、应当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不得伪造、隐瞒任何信息。如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法律后果。第三条 合伙事业的经营方式3.1 合伙事业的决策和管理应当通过合伙方共同协商和决策,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达成一致意见。3.2 合伙事业的日常经营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合伙方负责,确保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条 资金投入与利润分配4.1 合伙方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投入资金,出资比例由各方自行协商确定。各方应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并提供相应资金凭证。4.2 合伙方应当就合伙事业的分配原则、分配比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确保利
3、润的公平合理分配。第五条 合伙事业的解散与终止5.1 在合伙期间,如出现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损害合伙事业利益的情形,任何一方有权提出解散合伙事业。5.2 合伙事业解散时,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以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资产分配和清算,并及时完成解散手续。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合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权机关提起诉讼或请求仲裁。6.2 争议解决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受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约束。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和解释,应当通过书面形式经合伙方协商一致后生效。7.2 本协议一式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均持有一份。7.3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在合伙期限届满后自动解除。特此协议,以示双方的共同意愿。合伙方一:(签字) 合伙方二:(签字)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