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共同订立,以明确工程材料的采购事宜并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名称/联系地址)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名称/联系地址)鉴于甲方拟采购工程材料,乙方有能力提供,并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采购合同协议书。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采购项目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工程材料,具体包括(列明工程材料的种类和数量等具体情况)。1.2 工程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第二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2.1 工程材料的价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价格包括运费和其他费用。2.2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收
2、到工程材料后(具体时间),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部款项。第三条 交货与验收3.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将工程材料交至甲方指定的地址。3.2 甲方有权对交付的工程材料进行质量、数量和规格的检验,若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材料。3.3 如甲方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验收,并书面表示接受,即视为该批工程材料质量、数量和规格均符合要求。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4.2 本协议书一经签署,双方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
3、,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2 本条款的生效不影响双方在争议发生前已经达成的其他协议和解决方式。第六条 合同终止6.1 协议终止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经协商一致,书面解除合同;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改正行为;其他法定情形等。6.2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及时结清未履行的义务,并进行结算。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7.2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函件等文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亦可。7.3 本协议书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完整部分。7.4 本协议书的修改、补充及附件的增减均应经双方协商后,书面确认并签署。7.5 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或问题,甲乙双方同意以中文解释本协议。甲方: 乙方:(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