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向乙方采购建筑材料的相关事宜。甲方为需采购建筑材料的一方,乙方为供应建筑材料的一方。第二条 材料名称及规格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向乙方采购的建筑材料名称及规格包括但不限于:1. 2. 3. 第三条 采购数量及价格甲方将向乙方采购的建筑材料数量及价格如下:材料名称 采购数量 单价(元)1. 2. 3. 第四条 交货期限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交货期
2、限将建筑材料交付给甲方。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交货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五条 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及时将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确保提供正确的收款账户信息,并及时确认收款。第六条 品质保证乙方保证所供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不得存在质量问题或违法问题。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替换或退换材料的要求,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第七条 违约责任甲方或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申请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第十条 合同的补充和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第十一条 附则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