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制造协议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自愿并经协商一致,就合作制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合作制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的设计、加工、装配、质检等;1.2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相关信息,以确保合作制造的顺利进行;1.3 甲方和乙方将按照合约约定共同完成合作制造项目,并保证其质量和交货时间。第二条 合作义务2.1 甲方保证其
2、提供的材料、设备和技术力量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保证制造过程中的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2.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2.3 双方应保持充分的沟通和合作,共同解决在合作制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难题;2.4 乙方承诺在甲方提供合作制造服务的过程中不向其他合作方披露自身商业秘密。第三条 费用与结算3.1 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合理的合作制造费用,支付方式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3.2 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费用,并在结算过程中如实记录并保留相关凭证。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如果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
3、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4.2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合作制造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本协议可视为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承诺在合作制造过程中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并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承担保密义务;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对方商业秘密。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在合作制造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合作制造项目完全结束;7.2 本协议可由双方协商一致随时终止,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已产生的合同义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示双方真实意愿。甲方(盖章): 日期: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