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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1218-2017 贵州省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率测定技术规程(贵州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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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7.020 P 57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2182017 贵州省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率测定技术规程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measurement and calculation of irrigation efficiency in Guizhou Province 2017 - 08 - 18 发布 2018 - 01 - 18 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2/T 12182017 I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灌区灌溉水利用率测算方

2、法 . 2 5 水量计量 . 4 6 灌区毛灌溉用水量测算 . 4 7 净灌溉水量测定 . 5 8 渠系水利用率测算 . 8 9 田间水利用率测定 . 9 10 区域灌溉水利用率测算 . 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田间水利用率实测法(水稻). 1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田间水利用率实测法(旱作物). 16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土壤含水率测定方法. 17 DB52/T 12182017 II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SL 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

3、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永涛、蔡长举、张和喜、付杰、刘浏、周琴慧、胡玥、雷薇、蒋毛席、刘开丰、方小宇、邓文强、李长江、冯诚、付体江。 DB52/T 12182017 III引 言 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是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条红线” 控制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预期性指标。 贵州省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测定已成为评价我省农业节水改造成效、 摸清我省农业节水现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制定我省农业节水宏观决策的依据。为合理高效利用及有效保护水资源,

4、建立规范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准确开展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及节水灌溉技术研究,特制定本标准。 DB52/T 12182017 1贵州省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率测定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省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测定术语和定义、灌区灌溉水利用率测算方法、水量计量、灌区毛灌溉用水量的测算、灌区净灌溉用水量测算、渠系水利用率测算、田间水利用率测量、区域灌溉水利用率测算等内容。 本标准可作为贵州省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管理、 用水及节水评估、 编制国民经济有关行业发展规划等工作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5、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03 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 GB/T 29404 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设计规范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509 灌区规划规范 GB 50599 灌区改造技术规程 SL/Z 699 灌溉水利用率测定技术导则 DB52/T 725 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 3 术语和定义 SL/Z 699-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SL/Z 699-2015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6、3.1 灌溉水利用率 water efficiency of irrigation 某一时段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的百分比, 其比值称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3.2 渠道水利用率 water efficiency of canal 同一时段渠道净流量(水量)与毛流量(水量)的百分比,其比值称为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 DB52/T 12182017 2 3.3 渠系水利用率 water efficiency of canal system 末级固定渠道输出流量(水量)之和与渠首引入流量(水量)的百分比,其比值称为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 3.4 田间水利用率 on-far

7、m water efficiency 某一时段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末级固定渠道放出水量的百分比, 其比值称为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 3.5 首尾测算法 calculation method for canal head and tail water 采用某时段灌区田间净灌溉用水总量与从灌溉系统取用的灌区毛灌溉用水总量的比值计算灌溉水利用率的方法。计算灌区年度灌溉水利用率,计算时段以日历年为准,对跨年度的作物应分段计算。 3.6 毛灌溉用水量 gross irrigation water use 灌区从水源地等灌溉系统取用的用于农田灌溉的总水量。其值等于取水总量中扣除由于工程保护、防洪除险

8、等需要的渠道(管路)弃水量、向灌区外的计划退水量等。 3.7 净灌溉用水量 net irrigation water use 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灌区某次总的净灌溉用水量等于各种作物该次净灌溉用水量之和。 3.8 样点灌区 sample irrigation scheme 用于测算灌溉水利用率、可以代表某类灌区状况的典型灌区。 3.9 典型田块 typical plots 进行净灌溉用水量观测或调查时, 结合不同的自然条件 (田间平整度、 土质类型、 降雨等气候条件、灌溉习惯和灌溉方式)和作物种植情况,在样点灌区内选择的代表性田块。 4 灌区灌溉水利用率测算方法 4.1 灌区灌溉水利用

9、率可采用首尾测算法或系数连乘法进行测算。 4.2 首尾测算法计算公式为: DB52/T 12182017 3iiiWW净 (1) 式中: i 灌区第i次或第i个时段灌水的灌溉水利用率,%; iW 灌区第i次或第i个时段灌水的毛灌溉水量,m3; 净iW 灌区第i次或第i个时段灌水的净灌溉水量,m3。 4.3 系数连乘法 采用系数连乘法测定灌区灌溉水利用率时,可用公式(2)进行计算: iii田渠系 (2) 式中: i渠系灌区第i次或第i个时段灌水的渠系水利用率; i田 灌区第i次或第i个时段灌水的田间水利用率。 4.4 渠系水利用率 灌区的渠道级别有总干渠、干渠、支渠、斗渠、农渠和毛渠等,渠系水利

10、用率为各级渠道水利用率的乘积,见公式(3): 计算时首先应对灌区渠道进行分级概化,中间缺级时按实际级别数的渠道进行连乘。 iiiiiii毛渠农渠斗渠支渠干渠总干渠渠系 (3) 式中: i总干渠、i干渠、i支渠、i斗渠、i农渠、i毛渠灌区第i次或第i个时段灌水的总干渠、干渠、支渠、斗渠、农渠、毛渠的渠道水利用率。 4.5 典型渠道水利用率宜采用动水法测算 4.5.1 动水法测试应根据渠道布置情况,选择长度满足测试要求的代表性渠段,观测上、下游两断面及断面之间各分水口同一时间的流量,通过量化渠道损失流量,推求渠道水利用率。可用公式(4)进行计算: 上下渠道QqQdii1 (4) 式中: 渠道渠道水

11、利用率; 上Q 上断面流量,m/s; 下Q 下断面流量,m/s; iq 断面间第i个分水口流量,m/s; DB52/T 12182017 4 d 上、下断面间分水口数量。 4.5.2 动水法测试渠道应满足 GB/T 50363 中附录 A.0.2 的技术要求。 5 水量计量 5.1 一般规定 5.1.1 灌溉渠道上宜设置计量设施测算水量。 5.1.2 渠道取水量的计量点应设在渠道进口建筑物或进口渠段。 5.1.3 渠道出水量的计量点应设在渠道出口处或下一级渠道的进口处。 5.1.4 不同规模的渠道在选用量水设施或量水方法时,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 5.1.5 灌溉渠道上量水应当满足 GB/T

12、21303 的技术要求。 5.2 量水方法 5.2.1 渠道量水方法可采用流速仪测验法、水工建筑物量水法、测流堰测流法、测流槽测流法、标准断面法、特设量水设备法等,具备条件的站点可采用自动化技术量水。各级渠道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适宜的量水方法。 5.2.2 渠道纵横断面规则,渠段顺直,水流均匀,测流断面不受建筑物泄流影响的渠道宜采用流速仪法量水。 5.2.3 测流断面下游具有构造坚固的弯道、跌水、卡口、人工堰等足以形成稳定的断面控制的渠道,或测流断面上下游渠道平直,渠床坚固、过流断面稳定、水流平稳并具有足够长度以形成渠段控制的渠道,宜采用标准断面法量水。 5.2.4 采用标准断面法量水时,宜对测流

13、断面进行护底和衬砌,防止测流断面冲刷变形。 5.2.5 利用标准断面法量水,应率定测流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 5.2.6 符合下列条件的涵闸、渡槽、倒虹吸、跌水等建筑物可用于量水: a) 建筑物本身完整无损,无变形,无剥蚀,不漏水; b) 调节设备良好,启闭设备完整,闸门无歪斜,无损坏,无扭曲变形,闸门边缘与闸槽吻合紧密,不漏水; c) 建筑物前后、闸孔或闸槽中无泥沙淤积及杂物阻水; d) 符合水力计算要求,建筑物上游(或闸前)、下游(或闸后)水位差大于 5 cm; e) 水流呈淹没流状态时,其淹没度不大于 0.9。 5.2.7 利用水工建筑物量水,应率定建筑物流量系数。 5.2.8 进入典型田

14、块的渠道灌溉水量,宜选用薄壁堰、简易量水槽等量水设备计量。 5.2.9 机井或管道供水量,可选用水表、流量计等量水设备计量。 6 灌区毛灌溉用水量测算 6.1 渠灌区应在渠首进水口安装量水设施进行毛灌溉水量的测定,并建立用水量台帐。采用首尾测算法测算灌区年灌溉水利用率时,宜以日历年为时段统计毛灌溉水量。 6.2 年毛灌溉用水量是指灌区全年从水源取用的灌溉水量,不包括由于工程保护、防洪除险等需要的渠道(管路)弃水量、向灌区外的退水量以及相应的弃(退)水点到渠首的输水损失量等。 6.3 当农业灌溉输水与工业或城市、农村生活供水共用一条渠道(管路)时,还应扣除其相应的水量(从分水点反推到渠首)。 D

15、B52/T 12182017 56.4 对于多水源灌区,毛灌溉用水量应包括从所有水源取用的用于农田灌溉的水量。 6.5 灌区内塘(堰)坝蓄积降水径流用于灌溉的水量,应以实测统计资料为准,如无实测统计资料,可对年度塘(堰)坝用于灌溉的水量进行调查分析和估算。如塘(堰)坝水源由灌区渠系补给,当年又从塘(堰)坝放出用于灌溉,此时塘(堰)坝供水量不应记入毛灌溉水量。对于由灌区渠系补给储蓄在塘(堰)坝中跨年度利用的水量,应从当年灌区毛灌溉水量中扣除,计入下一年度的毛灌溉水量。 6.6 当灌区渠系纳蓄当地降雨产生的地表径流时,则应进行降水径流分析,将进入渠系并用于灌溉的水量计入到年毛灌溉用水总量。 6.7

16、 井渠区宜在机井出口处安装量水设施测量毛灌溉水量;无量水设施时可通过耗电(油)量换算为毛灌溉用水量。 6.8 当区域机井数量较多时,可根据灌区自然条件、机井类型及其布局选择一定数量的典型机井,以各典型机井的毛灌溉水量测算值乘以同类情况机井的数量,然后累加计算区域的毛灌溉水量。 6.9 对于井渠结合灌区,可分别测算井灌和渠灌的毛灌溉水量,两者相加得出灌区毛灌溉用水量。 6.10 泉渠结合灌区,可分别测算泉灌和渠灌的毛灌溉水量,两者相加得出灌区毛灌溉用水量。 7 净灌溉水量测定 7.1 一般规定 7.1.1 净灌溉水量宜通过田间现场实测统计取得。 7.1.2 当灌溉区域较大,不能全部实测时,可选取

17、典型田块测定其不同种植作物的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 灌区净灌溉水量由典型田块各种种植作物的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与灌区相应种植作物实际灌溉面积的乘积累加计算得到。 7.2 典型田块选取 7.2.1 选取的典型田块应种植作物单一、有独立进水口、边界清楚、形状规则、面积适中(宜为 0.067 hm3以上);典型田块在作物种类、灌溉方式、畦田规格、土地平整程度及坡度、土壤类型、灌溉制度与方法、地下水埋深等方面应具有代表性。 7.2.2 对于灌区的不同作物,宜分别选取典型田块。 7.2.3 对于播种面积超过灌区总播种面积 10%以上的作物,必须分别选择典型田块。 7.2.4 大、中型灌区灌溉范围较大,应根据

18、自然条件、工程状况、灌溉与管理差异等因素合理划分片区,按片区分别选取典型田块;每个片区观测的每种作物至少应选取 3 个典型田块。 7.2.5 小型灌区需观测的作物至少选取 3 个典型田块进行净灌溉水量观测。 7.3 典型田块单位面积净灌溉用水量 7.3.1 旱作物灌溉时, 应在每次灌水前后观测典型田块内土壤计划湿润层中的土壤含水率, 按公式 (5)计算该次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 净灌溉水量: iiiH12210典净 (5) DB52/T 12182017 6 式中: i典净典型田块第i次灌水单位面积净灌溉用水量,m3/hm2; H 灌水期内典型田块土壤计划湿润层深度,m; 典型田块H深度土层内土

19、壤平均体积质量,t/m; i 1 第i次灌水前典型田块H土层内土壤体积含水率,%; i2 第i次灌水后典型田块H土层内土壤体积含水率,%。 7.3.2 水稻淹灌时,应观测典型田块灌溉前后田面水深,按公式(6)计算确定某次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 iiihh1210典净 (6) 式中: ih1第i次灌水前典型田块田面水深,mm; ih2第i次灌水后典型田块田面水深,mm; 注:其他符号意义同前。 7.3.3 水稻湿润灌时,应通过观测典型田块灌溉前后田间土壤计划湿润层土壤含水率确定某次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计算公式同公式(5)。 7.3.4 若无法按 7.3.1 条和 7.3.2 条测算单位面积净灌溉水

20、量,可根据不同的灌溉方式观测某次灌水进入典型田块的水量, 以此推算实际进入典型田块的单位面积灌溉水量, 再与充分灌溉制度中该次的灌水定额进行比较,取其小者为该次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 7.3.5 旱作物及水稻的灌水定额参考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GB/T 29404)和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52/T 725)得到。 7.3.6 利用量测进入典型田块的水量推求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时,可根据不同灌溉方式进行推算。 7.3.6.1 渠(管)道输水灌溉方式 在典型田块进水口设置量水设施, 观测某次灌水进入典型田块的水量, 同时在田块排水口设置量水设施观测排水量,再根据典型田块实际灌溉面积,推算典型田块某作

21、物某次单位面积净灌溉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典典排典进典净AWWiii (7) 式中: iW典进第i次灌溉进入典型田块的水量,m3; iW典排第i次灌溉排出典型田块的水量(不包括因管理不当造成的退水量),m3; 典A 典型田块的灌溉面积,hm2; 注:其他符号意义同前。 7.3.6.2 喷灌 采用雨量筒进行测算时,应在典型田块均匀布置等口径雨量筒,并观测典型田块灌溉前后雨量,按公式(8)计算确定某次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 DB52/T 12182017 7 iiihh1210典净 (8) 式中: ih1第i次灌水前典型田块雨量,mm; ih2第i次灌水后典型田块雨量,mm; 注:其他符号意义同前

22、。 7.3.6.3 微灌 可通过在喷灌、微灌系统供水管道上安装水量计量装置,计量典型田块某次的灌水量,再根据典型田块实际灌溉面积,推算典型某次单位面积净灌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典典净典净AWi (9) 式中: 注:符号意义同前。 7.3.7 典型田块某时段(或年)单位面积净灌溉用水量由公式(10)计算: mii1典净典净 (10) 式中: 典净典型田块某时段(或年)单位面积净灌溉用水量,m3/hm2; m 典型田块某时段(或年)内灌水次数,次; 注:其他符号意义同前。 7.4 灌区净灌溉用水量 7.4.1 渠灌区第j片区第i种作物某时段(或年)单位面积净灌溉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ii1ll1

23、lijAANlNl典典典净净 (11) 式中: ji 渠灌区第j片区第i种作物某时段(或年)单位面积净灌溉用水量,m3/hm2; 1典净渠灌区第j片区第i种作物第l个典型田块某时段 (或年) 单位面积净灌溉用水量, m3/hm2; 1典A 渠灌区第j片区第i种作物第l个典型田块某时段 (或年) 单位面积净灌溉用水量, m3/hm2; iN 渠灌区第j片区第i种作物典型田块数量,个。 DB52/T 12182017 8 7.4.2 渠灌区某时段(或年)净灌溉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ij11ijAWDjTi净净 (12) 式中: 净W渠灌区某时段(或年)净灌溉用水量,m3; jiA渠灌区第j片区内

24、第i种作物某时段(或年)实际灌溉面积,hm2; T 渠灌区内的作物种类,种; D 渠灌区的片区数量,个; 注:其他符号意义同前。 8 渠系水利用率测算 8.1 渠系水利用率测算宜采用首尾测算法,若条件不具备,也可采用系数连乘法通过测定各级渠道水利用率后,推算出渠系水利用率。 8.2 渠系水利用率测定宜根据灌区渠首引入的总水量和末级固定渠道输出的总水量,按公式(13)计算: iiiWW渠渠净渠系 (13) 式中: iW渠净灌区第i次或第i个时段(或年)灌水末级固定渠道输出的总水量,m3; iW渠 灌区第i次或第i个时段(或年)灌水渠首引入的总水量,m3。 8.3 测定渠系水利用率时, 渠系末级固

25、定渠道输出的总水量, 宜通过布设量水设施进行全面实测统计。当不具备全面实测统计条件时,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渠道,测定典型渠道水利用率,并推求各级固定渠道水利用系数,采用连乘法计算渠系水利用率。 8.4 利用常规方法测算渠系水利用率可分如下步骤: a) 在灌区各级固定渠道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点渠道; b) 采用动水法或静水法测试样点渠道水利用率; c) 由样点渠道水利用率推求各级固定渠道水利用率; d) 由各级固定渠道水利用率推求渠系水利用率。 8.5 动水法测试应根据渠道布置情况,选择长度满足测试要求的代表性渠段,观测上、下游两断面及断面之间各分水口同一时间的流量,通过量化渠道损失流量,推求

26、渠道水利用率。其计算公式为: 上下)(渠道QqQdii1 (14) 式中: 渠道渠道水利用率; 上Q 上断面流量(m3/s); DB52/T 12182017 9下Q 下断面流量(m3/s); iq 断面间第i个分水口流量(m3/s); d 上、下断面间分水口数量,(m3/s)。 8.6 动水法测试渠段应满足 GB/T 50363 附录 A.0.2 的技术要求。 8.7 静水法测试渠道渗漏可按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 18-2004 中 13.1 条款执行。由静水法测试的渠道渗漏成果推求单位长度渠道水利用率计算公式如下: 211-10001-.AAT单 (15) 式中: 单 每km渠长的渠道水

27、利用率; 2A 静水法中加水前测试渠道断面面积,m2; 1A 静水法中加水后测试渠道断面面积,m2; v 测试水深对应的渠道水流流速,m/s;RiCv ,C为谢才系数,R为测试渠道断面水力半径;i为渠底平均比降; T渠道水位从加水后水位降至加水前水位所需要的时间,s。 8.8 渠道水利用率由下式计算: =L渠道单 (16) 式中: L渠道长度,km; 注:其他符号意义同前。 8.9 采用系数连乘法推算渠系水利用率,应按公式(17)计算: iiiii农斗支干渠系 (17) 式中: i千、i支、i斗、i农灌区第i次或第i个时段灌水的干渠、支渠、斗渠、农渠的渠道水利用率。 9 田间水利用率测定 9.

28、1 田间毛灌溉水量观测位置宜布置在田间进水口(或末级固定渠道放水口)。 9.2 若末级固定渠道放水口不具备观测条件,也可将观测位置布置在典型田块附近的干(斗)渠供水口,但统计田间毛灌溉水量时应扣除从计量口到典型田块入口(或末级固定渠道放水口)过程的渠系输水损失。 9.3 典型田块田间水利用率为灌入典型田块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进入田间水量的比值,可采用附录A 或附录 B 实测法测算;也可在测得田间净灌溉用水量的条件下按下式计算: DB52/T 12182017 10 iii田毛田净典WW (18) 式中: i典 典型田块第i次或第i个时段(或年)田间水利用率; iW田净典型田块的田间净灌溉用水量

29、,m3; iW田毛典型田块的田间毛灌溉用水量,m3。 9.4 灌区田间水利用率依据灌区各典型田块的田间水利用率与用水量加权平均后得到。计算公式为: NiiiNiiWW11典田 (19) 式中: 田 灌区田间水利用率; i典灌区第i个典型田块的田间水利用率; iW 灌区第i个典型田块所代表作物实灌面积上的总用水量, m3, 其值为第i个典型田块的单位面积毛灌溉用水量与其所代表区作物实灌面积的乘积; N 灌区典型田块的总数。 10 区域灌溉水利用率测算 10.1 一般规定 10.1.1 区域灌溉水利用率应由测定的区域内各灌区灌溉水利用率以其毛灌溉水量为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取得。 10.1.2 当区域内

30、灌区数量较多, 不具备测定所有灌区灌溉水利用率条件时, 可选择一定数量的典型代表性灌区作为样点灌区, 测定样点灌区灌溉水利用率, 以样点灌区灌溉水利用率为基础计算区域灌溉水利用率。 10.2 样点灌区选择 10.2.1 样点灌区应按照具有区域代表性、 可行性和稳定性等原则选择, 使所选的样点灌区能基本反映区域灌区整体特点: a) 代表性。综合考虑灌区的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工程设施、管理水平、水源条件(提水、自流引水)、作物种植结构等因素,所选样点灌区能代表区域范围内同规模与类型灌区; b) 可行性。 样点灌区应配备量水设施及土壤含水率测量设备, 并具有能开展测算分析工作的一定技术力量,保证方便

31、可靠地获取测算分析基本数据; c) 稳定性。选取的样点灌区在年际间要保持相对稳定。 10.2.2 样点灌区数量要求 10.2.2.1 大型灌区:按贵州省实际情况,实有大型灌区均纳入样点灌区测算分析范围,而由中型灌区和小型灌区打捆而成的大型灌区,遵循中型灌区和小型灌区数量要求。 DB52/T 12182017 1110.2.2.2 中型灌区:按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A 中型)的大小分为 3 个档次,666.67 hm2A 中型3333.33 hm2、 3333.33 hm2A 中型1104 hm2、 1104 hm2A 中型2104 hm2, 小于 3333.33 hm2的样点灌区数量不应少于区

32、域相应档次灌区总数的 20%,大于 3333.33 hm2的中型灌区均纳入样点灌区测算分析范围。 10.2.2.3 小型灌区:单个小型样点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应不小于 6.67 hm2。小型样点灌区数量不得少于区域小型灌区取样范围内(6.67 hm2666.67 hm2)数量的 0.5%,样点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不应小于区域全部小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的 1%。同时,每个档次的样点灌区中应包括所具有的水源类型(提水和自流引水),且数量和有效灌溉面积与区域该档次比例相协调。 10.2.3 区域内样点灌区应保持相对稳定。 当区域内同规模或类型的样点灌区由于节水改造等原因达不到代表性的要求时,应对该规模或类型样

33、点灌区进行合理调整。 10.2.4 实有大型灌区均纳入测算范围;由中、小型灌区打捆组成的大型灌区,其样点灌区的选择遵循中型灌区和小型灌区选取原则。 10.2.5 中型灌区样点灌区应至少在上、中、下游有代表性的农渠控制范围内分别选取,对每种需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3 个典型田块。 10.2.6 小型灌区样点灌区应按照作物种类、 耕作和灌溉制度与方法、 田间平整程度等因素选取典型田块,每种需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35 个典型田块。 10.3 样点灌区灌溉水利用率 10.3.1 样点灌区灌溉水利用率: iiiWW样毛样净样 (20) 式中: i样 样点灌区第i次第i个时段(或年)灌溉水利用率;

34、iW样净样点灌区第i次第i个时段(或年)净灌溉用水量,m3; iW样毛样点灌区第i次第i个时段(或年)毛灌溉用水量,m3。 10.3.2 采用地表水与地下水互补的“井渠结合”灌区,可分别观测记录井灌提水量和渠灌引水量,以两者之和作为灌区总的灌溉用水量。其样点灌区灌溉水利用率: iiiiWWW渠毛井毛样净样 (21) 式中: iW渠毛样点灌区渠灌第i次第i个时段(或年)毛灌溉用水量,m3; iW井毛样点灌区井灌第i次第i个时段(或年)毛灌溉用水量,m3; 注:其他符号意义同前。 10.4 区域不同类型灌区平均灌溉水利用率 10.4.1 区域大型灌区平均灌溉水利用率,计算公式如下: 大大大大大大N

35、1iiN1iiiWW (22) DB52/T 12182017 12 式中: 大 区域大型灌区平均灌溉水利用率; i大 第i个大型灌区灌溉水利用率; iW大 第i个大型灌区毛灌溉用水量,10000 m3; 大N 区域大型灌区数量,个。 10.4.2 对于打捆大型灌区平均灌溉水利用率,计算公式如下: 小中小小中中大WWWW (23) 式中: 大 打捆大型灌区灌溉水利用率; 小中、 分别为组成打捆大型灌区的中、小型灌区灌溉水利用率; 小中、WW分别为组成打捆大型灌区的中、小型灌区的毛用水量,m3。 10.4.3 区域中型灌区平均灌溉水利用率, 应以中型灌区样点灌区测算值为基础, 采用算术平均法分别

36、计算不同灌溉面积(666.67 hm2A 中型3333.33 hm2、3333.33 hm2A 中型1104 hm2、1104 hm2A 中型2104 hm2)的灌区灌溉水利用率(i中),计算公式如下: 3131=iiiiiWW中中中中 (24) 式中: 中 区域中型灌区平均灌溉水利用率; i中 区域第i种灌区规模(i为1、2、3,分别表示有效灌溉面积666.67 hm2A中型 3333.33 hm2、3333.33 hm2A中型1104 hm2、1104 hm2A中型2104 hm2灌区)的灌溉水利用率; iW中区域第i种灌区规模(i为1、2、3,分别表示有效灌溉面积666.67 hm2A中

37、型 3333.33 hm2、3333.33 hm2A中型1104 hm2、1104 hm2A中型2104 hm2灌区)的毛灌溉用水量,10000 m3。 10.4.4 区域小型灌区平均灌溉水利用率, 以小型灌区样点灌区灌溉水利用率与毛用水量加权平均后得出。计算公式如下: 小小小小NiN11 (25) 式中: 小 区域小型灌区平均灌溉水利用率; i小 区域小型灌区第i个样点灌区灌溉水利用率; 小N 区域小型灌区数量,个。 10.4.5 区域平均灌溉水利用率, 应根据区域内不同类型、 不同规模毛灌溉用水量及相应样点灌区灌溉水利用率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WWWWWW大大中中小小区域大中小 (26)

38、 DB52/T 12182017 13式中: 区域 区域平均灌溉水利用率; 小中大、 分别为区域大、中、小型灌区的灌溉水利用率; 小中大、WWW分别为区域大、中、小型灌区的毛用水量,10000 m3。 10.4.6 影响区域平均灌溉水利用率的因素一般包括,灌区工程状况、灌区管理水平、灌区的气候及水资源条件、灌区类型与规模、土壤条件、输水方式与灌水技术、田间耕作技术等。对特定的区域,应通过灌溉水利用率的测算成果分析其主要影响因素,提出提高区域平均灌溉水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DB52/T 12182017 14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田间水利用率实测法(水稻) A.1 泡田期 A.1.

39、1 土壤参数测定 泡田前,在典型田块沿水流方向布设测线,在测线的上、中、下游各选若干测点(一般35个,均匀分布,如图1),条件允许时,可适当增加测点数量,测点应合理分布。挖掘垂直土壤剖面,以环刀自上而下每10 cm土层取3个土样,直至稻田犁底层深度,逐一测定各土层的土壤容重、泡田开始前的土壤含水率、饱和含水率,分别进行算术平均求得犁底层深度的土壤容重、泡田开始前土壤含水率和饱和含水率。 土壤含水率测试方法参见附录C。 图 A.1 典型田块测点布置示意图 A.1.2 泡田期日平均渗漏量测定 待耙田结束、水层稳定后,在典型田块固定位置安装测桩和测针,每日上午8时用带有“静水”措施的测针,观测田间水

40、层的水位变化;同时安装雨量计和E601蒸发皿,同步观测逐日降水量和蒸发量,然后利用下列公式计算日平均渗漏量: iiiiiEPZZF21 (A.1) 式中: iF 泡田期第i天的稻田渗漏量,mm; 1 iZ 对应第i天前一天的田面水层水位,mm; i2Z 第i天的田面水层水位,mm; iP 第i天的有效降水量,mm; iE 第i天的E601蒸发皿实测的蒸发量,mm。 测点 测线 进水口 DB52/T 12182017 15A.1.3 田间水利用率 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泡泡泡WM (A.2) 0001000PFEhHM饱泡 (A.3) 式中: 泡 泡田期田间水利用率; 泡W 泡田期末级固定渠道放出

41、的总水量,mm; 泡M 泡田期净灌溉定额,mm; H 稻田犁底层深度,m; 稻田H深度内稻田平均容重,g/cm3; 饱 稻田H深度内土壤饱和含水率(占干土重%); 0 稻田H深度内泡田开始时土壤实际含水率(占干土重%); 0h 泡田结束后稻田实际水层深度,mm; E 泡田期总的水面蒸发量,mm; F 泡田期稻田总的渗漏量,mm; 0P 泡田期有效降雨量,mm。 A.2 生育期灌水前田面有水层 在典型田块固定位置安装测桩和测针,记录灌水前田面水位Z1,正常灌溉,记录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W,灌水后,每10 min测定田间水层,至田间水层达到稳定,记录田面水位Z2。田间水利用率计算公式: WAZ

42、Z1000-12水 (A.4) 式中: 水有水层时的田间水利用率; 1Z 灌水前田面水位,mm; 2Z 灌水后田面水位,mm; A 典型田块实测面积,m2; W 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m3。 A.3 生育期灌水前田面落干 A.3.1 土壤参数测定 在典型田块选择代表性测点(可参照泡田期),挖掘垂直土壤剖面,以环刀自上而下每10 cm土层取3个土样,直至稻田犁底层深度;逐一测定不同测点、各土样的土壤容重、灌水前初始含水率和饱和含水率,分别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每一土层的土壤平均容重、灌水前土壤平均含水率和平均饱和含水率。 土壤含水率测试方法参见附录C。 DB52/T 12182017 16 A.3

43、.2 灌水后田面水位测定 在典型田块固定位置安装测桩测针,记录田面高程Z1;正常灌溉,记录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W,灌水后,每10 min测定田间水面,至田间水层达到稳定,记录田面水位Z2。 A.3.3 田间水利用率 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WAZZAhniiii11211000100饱干 (A.5) 式中: 干 落干期的田间水利用率; 1Z 灌水前田面水位,mm; 2Z 灌水后田面水位,mm; A 典型田块实测面积,m2; W 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m3; N 稻田田面至犁底层的取土层数; h 稻田田面至犁底层的每一层深度,m,一般取0.1m; i 第i层土体的平均土壤容重,g/cm3;

44、i 1 第i层土体灌水前土壤平均含水量(占干土重%); i饱 第i层土体土壤平均饱和含水量(占干土重%)。 DB52/T 12182017 17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田间水利用率实测法(旱作物) B.1 灌水前土壤参数测定 典型田块灌水前,沿水流方向布设测线,沿测线的上、中、下游各选若干个测点(一般取35个、均匀分布,参照图1),挖掘垂直土壤剖面,以环刀自上而下每10 cm土层取3个土样,直至计划湿润层深度;逐一测定不同测点、各土样的土壤容重、灌水前土壤含水率,分别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每一土层的土壤平均容重、灌水前土壤平均含水量率。 土壤含水率测试方法参见附录C。 B.2 灌水后土壤

45、含水率测定 正常灌溉,记录单次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W;灌水后1 d3 d在灌前取样点附近以土钻采集土样,测定各土样的土壤含水率,算术平均求得灌水后每一层的土壤平均含水率。 B.3 田间水利用率 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WAhniiiit112100 (B.1) 式中: t 田间水利用率; A 典型田块实测面积,m2; W 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m3。 h 田面至计划湿润层的每一层深度,m,一般取0.1 m; n 田面至计划湿润层的取土层数; i 第i层土体的平均土壤容量,g/cm3; i1 第i层土体灌水前土壤平均含水量(占干土重%); i2第i层土体灌水后土壤平均含水量(占干土重%)。

46、DB52/T 12182017 18 C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土壤含水率测定方法 C.1 土壤含水率测定方法 土壤含水率宜采用烘干法进行测定,当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可采用较为常用的驻波比法(SWR)、时域反射法(TDR)等测量速度快及操作简单方便的测定方法。但在使用前,应采用烘干法对观测仪器进行标定。 C.2 烘干法 C.2.1 操作步骤 C.2.1.1 将盛土用的铝盒(直径60 mm,高30 mm)洗净烘干,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迅速用感量为1/100 g的普通天秤准确称重(W1) 。 C.2.1.2 在田间测点用土钻取有代表性的新鲜土样,刮去土钻中的上部浮土,将土钻中部所需深

47、度处的土壤约25 g放入铝盒中,盖紧,装入木箱或其他容器,带回室内,将铝盒外表擦拭干净,迅速在分析天平上称质量,准确至0.01 g。每个测点应取3个样本进行平行测定,样本间距控制在10 cm之内,湿土加铝盒重为W2。 C.2.1.3 将装入湿土的铝盒的盖子打开,铝盒的盖子平放在盒下,置于已预热至105 2 的烘烤箱中烘烤12 h,取出加盖,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需30 min) ,迅速称重(W3) 。 C.2.1.4 每个测点土壤含水率用该测点各样本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小数后一位。平行测定结果的相差,水分为5%25%的潮湿土样不得超过0.3%,水分大于15%的大粒(粒径约10

48、 mm)黏重潮湿土样不得超过0.7%(相当于相对误差不大于5%) 。对各测点的土壤含水率在进行算术平均,求得计划湿润层内的平均土壤含水率。 C.2.2 分析计算 土壤含水率(占干土质量百分数)应按公式(C.1)计算: %100-1332MMMM (C.1) 式中: 土壤含水率(占干土质量百分数),即单位重量干土中含有的水分质量,%; 1M铝盒质量,g; 2M湿土加上铝盒质量,g; 3M干土加上铝盒质量,g。 C.2.3 土壤含水率(占干土体积百分数) DB52/T 12182017 19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干干体 (C.2) 式中: 干土壤含水量(占干土体积百分数); 干干土壤体积质量,g/cm3。 _ DB52/T 121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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