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移民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投资人姓名/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移民机构姓名/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名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进行投资移民,并希望通过乙方的服务获得相关移民事务的支持;2. 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移民机构,有能力提供与投资移民相关的咨询、代办、监督、协调等服务;3. 甲、乙双方均愿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本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具体投资需求,提供投资移民政策咨询和投资项目筛选服务。2. 乙方将协助甲方完成相关的投资项目申请文件准备、审批及提交
2、手续。3. 乙方将监督和协调相关机构对甲方投资移民申请的审批、核准及取得相关证件。4. 乙方将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港澳台及大陆居民赴境外投资移民所需的文件和手续。5. 乙方将提供法律、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确保甲方在投资移民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甲方义务1.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并且定期向乙方报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及时缴纳相关费用。3. 甲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国内和国际的法律、法规规定。第三条 服务费用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服务内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提前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期
3、限。2. 若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投资移民申请失败,已支付的服务费用概不退还。第四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双方均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第五条 争议解决1.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六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继续履行或另行协商终止。协议正本: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乙方(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