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摄合同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订立,即甲方(下称“摄影师”)和乙方(下称“客户”),双方均确认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旨在明确双方在拍摄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协议符合以下要求:一、意思表示真实双方一致表示,签署本协议的意愿均真实无误,双方未采取任何欺诈、虚假陈述等行为,并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同意,拍摄过程中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侵犯肖像权、著作权等行为。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同意,拍摄内容应遵守社会公共道德,不得涉及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禁止
2、拍摄和宣传违法、淫秽、暴力、恶意诽谤等不良信息。四、不涉及政治双方确认,本协议中所涉及的拍摄内容和宣传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涉及或宣传任何与政治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党、政治组织、政治人物等。五、版权与使用权1.摄影师拥有所拍摄作品的所有版权和使用权,客户不得擅自复制、展示、修改、传播等,除非经双方另行约定。2.摄影师同意授予客户合理的使用权,用于客户个人非商业目的。3.客户应在使用摄影作品时注明摄影师的署名,不得篡改或损害摄影师的名誉。六、合同解除与争议解决1.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2.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与解释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双方签署协议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约定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应由双方另行书面补充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署并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