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测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 委托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 委托方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方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 受托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 受托方地址联系电话: 受托方联系电话鉴于,委托方有需进行检测服务的需要;受托方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及技术资源,能够提供符合委托方需求的检测服务;双方基于自愿、平等、互利、信诺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范围1.1 受托方将依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1.2 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受托方提供相关样品、数据和资料等,以便受托方顺利完成检测服务。第二条 费
2、用及支付方式2.1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的检测服务,按照本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标准详见附件。2.2 委托方应按照受托方的要求及时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样品、数据和资料等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3.2 委托方也应对受托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技术方案等进行保密,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第四条 服务质量及责任4.1 受托方应本着专业、科学的态度,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流程进行检测,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2 如因受托方原因导致检测结果存在错误或
3、偏差,受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最高不超过检测费用的金额。第五条 合同解除或终止5.1 合同解除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确认。5.2 若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5.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关结算,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6.2 出现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7.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7.2 本协议发生效力后,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修改协议内容,应经对方书面同意并达成一致。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方):_ 日期:_乙方(受托方):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