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贸易经营合同协议编号:【编号】标题要求的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拥有相关的贸易经营能力,愿意与乙方进行外贸业务合作;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基于上述事实,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作的稳定性。第一条 定义1. 外贸业务合同:甲方与乙方进行外贸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书面或电子形式的合同、协议、订单等文件。2. 协议书:本协议中所指的协议书即为本合同。第二条 协议要求1. 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本合同的签订双方均必须具备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 意思
2、表示真实: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的各项声明和陈述必须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意思。3.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书中的内容必须符合当地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4. 公序良俗:协议书中的内容必须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不得涉及违背道德准则的行为。5. 除政治话题外:协议书中的正文内容应以涉及对外贸易经营合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责任为主,不得涉及政治话题或具有政治色彩的言论。第三条 合同效力1. 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 协议书应附有甲乙双方签字、印章(如适用)等有效的落款,并经过双方认真阅读、理解,并确保自愿签署。3. 协议书一
3、经签署,即生效,并成为双方之间外贸业务合同的一部分。第四条 争议解决1. 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3. 争议期间,各方仍须履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不得因争议搁置履行。第五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需采取书面形式,并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 生效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 在合作关系中,任何一方可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3. 解除本协议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结算、清偿等待办事项。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充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签字/盖章):_日期:_乙方(签字/盖章):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