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贸代理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贸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独家商贸代理,负责在约定范围内销售甲方所指定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第二条 产品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代理的产品包括:(详细列出)第三条 代理地区乙方负责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的地区为:(详细列出)第四条 乙方职责与义务1.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并在约定的地区内开展推广和销售活动。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价格政策和市场准入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3.
2、乙方应当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并向甲方提供市场信息、竞争情况和产品反馈。4. 乙方应当维护甲方的商誉及品牌形象,不得恶意抹黑、损害甲方利益。5. 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甲方指定的产品采购款项。第五条 甲方职责与义务1.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资料、市场推广支持等必要的合作支持。2. 甲方应当及时提供产品的库存和价格信息,并按照约定时间发货。3. 甲方应当保证产品质量,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支持。第六条 售后服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安装、维修、更换等。第七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当对协议中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等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
3、用。第八条 合同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具体时长),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如协议到期前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期。第九条 违约责任1. 如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2. 如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第十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协议正本为准。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