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代理合同协议书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愿意通过买卖代理方式进行合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共同遵守以下约定,为保证本合同有效性及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买卖商品1.1 甲方是合法销售买卖商品的卖方,乙方是在甲方授权下从事买卖商品的代理人。1.2 买卖商品的具体内容、规格、价格及数量等详细信息将在合作期间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二条 委托代理2.1 甲方确认并委托乙方代理其销售买卖商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销售活动。2.2 乙方应保证其代理行为真实、准确,并有权利进行该项行为。2.3 甲方对乙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以确保乙方能够有
2、效履行代理义务。2.4 乙方应尽力促销并扩大买卖商品的市场份额,为甲方实现销售目标提供协助和支持。第三条 价格与结算3.1 买卖商品的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价格将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以确保买卖商品的正常销售。3.2 结算方式将根据双方商定的条件进行,一般方式可以是提成、佣金或其他形式。结算周期可协商确定。3.3 结算相关的款项应通过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付款方式的具体安排将在合作期间双方进行协商确定。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保守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商品信息、销售策略、价格信息等。4.2 未经一方允许,另一方不得将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泄露。4.3 本
3、保密条款的约束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直到相关商业秘密进入公有领域。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得另一方蒙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意外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违约不承担赔偿责任。5.3 如遇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乙方将立即停止相关代理行为,并向甲方报告。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出现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解决。6.2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1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本合同。7.2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形式变更、解除本合同。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终止。8.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