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装修委托合同建筑装修委托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甲方地址乙方:乙方名称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乙方地址鉴于甲、乙双方具备订立本委托合同协议书的意思表示和法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装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住宅/商业场所的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制定、施工的组织和监督、材料的采购等。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队伍,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合理、高效,并妥善保管甲方的财物和装修材料。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
2、的建议和要求。第二条 项目费用2.1 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后,应向甲方提供装修工程的预算报价,并在协议书的附表中明确列示各项费用。2.2 甲方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及时支付乙方所需的费用。第三条 完工验收3.1 乙方完成装修工程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3.2 甲方有权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若甲方认为存在未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工程,乙方应及时整改并进行重新验收。3.3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协议书附表中签署确认,并支付尾款。第四条 保修责任4.1 乙方为甲方提供装修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_个月/年,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4.2 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装修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
3、费进行修复和处理。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5.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合同解除6.1 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的方式、时间和后续处理事项应当经过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6.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相关法律责任。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合同的附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自行协商并补充协议。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日期: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