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委托合同建筑设计委托协议甲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设计项目,并需委托乙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设计项目,具体包括(列举委托内容)。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相关标准,按照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和可行性的原则,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装潢效果图、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2.1 乙方应保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设计业务。2.2 甲方应确保提供的项目资料真实、准确,与乙方积极配合并提供必
2、要的协助。2.3 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2.4 双方应保守对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第三条 工期与支付3.1 乙方在收到甲方委托及项目资料后,应合理安排设计时间,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设计任务。3.2 甲方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乙方应对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4.2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相关文件。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乙方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依法履行清算和解约的相关程序。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7.2 协议有效期为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至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7.3 协议期满或任务完成后,双方如无其他约定,本协议自动终止。第八条 其他8.1 本协议的有效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正文同等效力。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