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甲方:(委托方名称)乙方:(承包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乙双方的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工程建设总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为规范工程建设总承包合作,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二条:合同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指定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等工作。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向甲方交付合格的工程成果。3.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第三条:合同履行1.
2、 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及时沟通和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2. 如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需要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共同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给第三方。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及产生的利息等费用。2. 如乙方未按时交付合格工程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相关法律管辖机构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第七条:其他约定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合同内容争议,以本合同正文约定为准。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