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许可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甲方地址乙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促进双方的合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是商标权利人,拥有并享有特定商标权益。乙方希望以许可的方式使用甲方的商标,双方为明确权益、规范经营管理,特订本协议。第二条 商标许可权1. 甲方授予乙方一定期限内、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商标使用权。2.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合理期限内向乙方提供商标授权所需的商标使用证明文件。第三条 使用范围和方式1. 乙方仅可以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商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超
2、出约定范围进行使用或转授权给他人。2. 乙方在使用商标时,应当注明商标为甲方拥有,并遵守该商标使用的规范和要求。3. 乙方不得以商标使用为借口从事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违法违规等行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第四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对协议书及商标使用过程中知悉到的商业和技术秘密应予以保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信息泄露。2. 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将商业和技术秘密透露给第三方,或将其用于其他非商标许可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目的。第五条 保证与赔偿1. 双方保证其在签订本协议时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有权对协议内容做出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2. 乙方保证其所使用的商标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并承担因商标使用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3. 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行政罚款等。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2. 当协议有效期届满,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进行续签,也可解除协议。3. 若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严重后果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若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