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擎技术转让合同协议书协议编号:编号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引擎技术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引擎技术:指具体定义1.2 转让方:名称1.3 受让方:名称第二条 转让内容2.1 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其拥有的关于引擎技术的全部权利,并确保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2.2 转让方将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受让方,以支持对引擎技术的使用和开发。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3.1 转让方权利与义务3.1.1 转让方保证其提供的引擎技术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并保证不侵犯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3.1.2 转让方保证提供的技术文
2、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具有使用和开发引擎技术的必要内容。3.1.3 转让方不得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转让、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共享其拥有的引擎技术。3.2 受让方权利与义务3.2.1 受让方有权使用和开发引擎技术,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转让、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共享其获得的技术。3.2.2 受让方保证对获得的引擎技术进行合法使用,并不侵犯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3.2.3 受让方需承担使用引擎技术所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并在合理范围内采取措施防止技术泄漏。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转让方及受让方均应对获得的对方技术、商业机密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2 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获得的保密信息的安全性,防止技术和商业机密被非法获取、使用或披露。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 适用法律6.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七条 生效及变更7.1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双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7.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7.3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