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商标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个人姓名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个人姓名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存在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商标注册机构,并具有申请商标注册的能力,乙方希望委托甲方完成商标注册的相关服务。鉴于乙方希望在特定领域内获得商标的合法保护,以维护其商业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委托,为乙方的商标进行注册,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服务。1.2 乙方将配合甲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确保商标注册过程的顺利进行。第二条 商标注册服务2.1 甲方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的商
2、标进行注册并购买相关服务。2.2 甲方将负责商标注册申请的文件准备、递交、监督和跟踪。2.3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商标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第三条 合同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期限,期满后自动失效。第四条 服务费用4.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支付相应的商标注册服务费用。4.2 服务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后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第五条 终止协议5.1 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终止该协议。5.2 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提前通知期限终止该协议,经双方协商可以终止该协议。5.3 协议终止后,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6.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补充协议为准。7.2 本协议各个条款之间具有独立性和可分性,如期部分条款因意外事件无法履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7.3 本协议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明文件。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