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加工合同协议书代加工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签署,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_地址:_法定代表人/经营者:_乙方:(以下简称“承揽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_地址:_法定代表人/经营者:_鉴于:1. 委托方拥有特定的产品或物品,并希望委托承揽方进行加工;2. 承揽方具备相应的加工能力和设备,并同意接受委托方的加工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和要求1. 委托方将具体产品或物品的加工内容、数量、质量要求等详细说明于附件一;2. 承揽方同意按照附件一的内容进行加工,并保证加工结果符合委托
2、方的要求。第二条 加工费用和支付方式1. 委托方应按照附件一约定的加工费用向承揽方支付;2. 加工费用由委托方在提供原材料后的一定期限内支付;3. 加工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支付宝等双方约定的方式。第三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内容、加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上述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第四条 交货时间和方式1. 承揽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加工,并将加工好的产品或物品交付给委托方;2. 交货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是快递、物流、自提等方式。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加工费用,承揽方
3、有权暂停加工并要求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2. 若承揽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加工或达不到质量要求,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条款本协议项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加工完成之日起的三个月;2. 本协议到期后,如双方继续维持加工合作关系,应另行签署新的协议。附件一:详细加工内容说明(具体内容由委托方填写)委托方(盖章/签字): 承揽方(盖章/签字):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