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律师服务合同协议书鉴于甲方(以下简称 委托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接受乙方(以下简称 律师)提供的服务,乙方愿意为委托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委托人委托律师提供与法律相关的咨询和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事务代理、案件调查、合同起草和纠纷解决等。1.2 双方同意在此合作协议下,不涉及任何与政治相关的活动或话题,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的要求。第二条 服务费用2.1 委托人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律师提供的服务费用。2.2 费用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双方对于合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委托人和
2、律师的各种信息,均应予以严格保密。3.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相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其他非法目的。第四条 法律责任4.1 双方应保证提供给对方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并依法对其行为负责。4.2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若发生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5.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6.2 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合作期限或终止合作关系。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7.2 本协议的各项附件与补充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3 本协议的一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签订地点: _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_律师签字(盖章): 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