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顾问人事合同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地址)乙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地址)鉴于甲方为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并加强市场竞争力,需聘请乙方作为顾问协助甲方进行相关的指导和咨询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业务范围1.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要求,提供相关领域的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1.2 具体的业务范围由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确定,并在协议附件中详细列明。第二条 工作期限2.1 本协议的工作期限为(具体时间段),乙方应于协议开始后即刻履行工作职责。2.2 双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协商一致,续订或终止本协议。第三条 义务和权利3.1 乙方
2、应依法行使其顾问职责和权利,并善意履行其在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3.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规定和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3.3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并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工具支持。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技术数据、客户信息等,均应严格保密。4.2 除非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要求,接受机密信息的一方不得将其透露给第三方。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2 如双方协商无果,或协议解除后仍有争议未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
3、协议的,应提前(具体时间段)书面通知对方;6.2 一方违约导致协议解除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修改本协议。第九条 合同生效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有效期至协议约定的工作期限届满。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