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ED广告灯箱合同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关设备,乙方希望利用甲方的设备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在LED广告灯箱宣传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项目内容1. 甲方将提供相应的LED广告灯箱设备和相关技术支持,供乙方进行广告宣传活动。2.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广告内容,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3. 双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不涉及任何政治敏感或违法违规行为。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广告内容
2、,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按时交付。2. 甲方应确保提供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3.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4. 双方应遵守合作期限及其他约定条款,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第四条 费用支付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广告宣传费用。2. 甲方确认收到乙方支付的费用后,应按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 如因违约方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均应对协议中涉及商业秘密及合作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予以保密,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第七条 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2. 如一方需要终止合作,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未竟事宜。3. 在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返还对方相应的设备及文件。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