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检查安全技术质料
每台塔式塔吊,包括施工企业的自有设备和租赁单位的设备,必须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施工现场应有满足设备安全运行的使用说明、维护管理的技术资料和各方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资料。
设备档案资料应包括:
1、 制造厂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2、 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
3、 塔吊每次启用时间及安装地点(含安装检测报告、安装备案登记牌或准用证);
4、 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5、 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二)检查设备租赁单位经营的基本条件
塔吊租赁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保证出租设备的安全性能,方可从事建筑工地塔吊机械的租赁活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塔吊机械,租赁单位不得购置、出租:
1、 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
2、 属国家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
3、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
4、 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注规定。
(三)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塔吊单机注册登记制度
凡在建设工程上使用的塔吊(包括建筑企业自有设备和租赁单位的出租设备,在用设备及闲置设备),须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内容有:核查设备技术档案和设备完好状态、设备注册登记铭牌、永久注册登记号和建设工程塔式塔吊管理手册。
(四)检查塔吊使用的安全环境
国家标准《塔式塔吊安全规程》、《塔式塔吊技术条件》、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塔吊械监督检验规程》对塔吊与建筑物、架空输电线路、塔吊之间的安全距离有具体的规定。针对高层、超高层建筑密度大等情况,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妥善规划塔吊的安装位置,充分考虑塔吊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的安全环境和塔吊自身的安全。
1、 塔吊与邻近建筑物和高压线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高度超过50m的塔吊必须确保吊臂360°回转空间;在50m以下高度、非工作状态时吊臂不能随风自由回转的塔吊,必须在塔吊安装饭饭中制定塔吊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应以塔吊使用说明书为依据,并由两名具备工程师资格的相关专业人员提出论证意见,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机构审批后方可实施方案。
2、 塔吊不得在公共场所吊重作业,特殊的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作封锁警戒;起吊作业时,起吊物不得经过公共场所和邻近建筑物上空。
3、 推广使用动臂式塔吊和内爬式塔吊。
(五)执行施工现场安装(拆除)塔吊的规定
1、塔吊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塔吊械安装(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承揽相应的安装业务,禁止出卖资质证书和挂靠承揽安装、拆卸设备的行为;
2、塔吊主要受力构件必须使用原厂或原厂授权制造的产品;
3、塔吊安装前应向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装告知手续,经接受告知后方可在施工现场安装设备。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提交的资料包括:
1) 安装方案(含基础设计方案);
2) 制造厂的生产许可证和设备的产品合格证;
3) 安装单位资质证明;
4) 安装作业人员操作证;
5) 设备上一次安装使用的备案登记牌或准用证;
6) 设备维修保养证明。
4、 塔吊的安装、顶升、拆除,应按照经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由持证人员作业,现场必须有工程技术人员指挥,安全员、监理人员监护。新安装及发生安全事故后维修重新使用的塔吊,应由安装(维修)、使用、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通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合格方能使用,并在15天内办理“备案登记牌”。
(六)严格塔吊的使用与保养制度
1、塔吊使用和保养,必须遵守《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塔式塔吊技术条件》等技术标准、规程,由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指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塔吊使用和保养应建立和落实如下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记录:
1)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 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3) 交接班制度;
4) 操作使用规程;
5) 班前的重点安全项目检查;
6) 运行记录(含班前检查记录、交班将记录);
7) 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2、塔吊保养、维修时所更换的零部件或钢丝绳,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必要时应进行质量检验,禁止使用替代品。
(七)加强塔吊的顶升加节和拆除的监督管理
1、塔吊顶升加节、拆除业务的安装作业队伍,必须具备安装资质和符合相应等级,并在当地建委办理资质备案手续;塔吊使用单位不得雇用无资质的队伍作业。
2、安装作业单位要制定专人负责,明确安全责任。
3、安装作业前应有经审批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向所在建工程安监机构的监督报告。对塔吊顶升加节作业,监督员应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对塔吊的拆除作业,监督员应到现场了解情况和核查施工单位资质和操作人员上岗资格。
4、每次的顶升加节作业,必须有针对性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作业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为现场指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派人员旁站监督,塔吊加节后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调试和验收。
5、塔吊每次的顶升加节及拆除,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和安装拆除作业安慰操作人员的签名等见证资料。
(八)核对塔吊安全检测机构的资质
1、塔吊安全检测机构应具备政府部门核准的资格,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塔吊的检测应当执行监督检验规程,检测行为应“客观、公正、及时”,检测机构应对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2、塔吊械安全检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组成部分,检测机构除承担对设备的检测责任外,应配合建设安监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被检单位有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应及时责令纠正,并向安监机构报告。
3、检验检测中发现塔吊械的严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要求被检单位整改纠正,并立即报告监管工地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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