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外资企业合作协议协议书甲方:(内资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甲方住所地)乙方:(外资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乙方住所地)鉴于甲乙双方在合作方面具有共同的意愿,为了深化合作,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甲乙双方将在(合作范围)方面展开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合作项目)。1.2 甲乙双方将根据市场需求和实际情况,共同制定合作方案并不断调整和完善。第二条 合作方式2.1 甲乙双方可以选择合资、合作、合作发展等形式进行合作。2.2 具体合作方式、比例、资金投入和分配、利润分成等
2、事项双方将通过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中详细规定。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3.1 甲方和乙方均应积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实施。3.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源、条件和支持,协助乙方在中国境内开展合作项目。3.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业知识、技术经验、市场资源等支持,以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4.2 除非取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果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
3、失。5.2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六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6.2 甲方、乙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在解除协议前,双方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6.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依法履行已发生但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未清算的费用和清理资产。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由双方通过书面形式进行。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