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销售合同标题要求的协议甲方:(具体名称)乙方:(具体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愿进行煤炭销售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与范围本协议的目的是确立甲方向乙方销售煤炭的合作关系,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协议适用于甲方销售煤炭给乙方的全部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煤炭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内容。第二条 产品规格与质量保证1.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标准,提供符合规定的煤炭产品给乙方,确保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等符合乙方的要求。2. 甲方在交付煤炭前,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检验证明,并承诺产品
2、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的要求。3. 乙方收到煤炭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条件1. 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煤炭的价格,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按时足额支付煤炭货款给甲方,并提供相关的支付凭证。第四条 交付与运输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煤炭交付给乙方。2. 如果运输过程中有损坏、丢失等问题,应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第五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1. 合同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2. 如果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3. 如因不可抗力等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合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其他约定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2. 本协议如需进行变更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