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切实提项目部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 项目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转。
第3条 大型施工机械的范围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2.其他大型设备: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第4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5条 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目标。
第三章 安全管理组织
第6条 分部成立大型机械设备联合安全管理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物资设备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分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保障体系,落实各岗位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职责。
2.物资设备科落实专人负责大型施工机械的日常技术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台帐。
3.工程部制定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细化对大型施工机械具体规定和要求,必须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备作为重点内容,并强化落实到位。
4.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其演练,
5.每月召开一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安排一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隐患问题库,并落实销号整改。
第四章 安全责任
第7条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
1.项目部是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3.在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
4.确保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对起重吊装工程、架梁工程、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各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6.应在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7.施工前,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举或举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9.应向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1.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2.应合理选择施工机械,保证施工需要和安全生产。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13.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等设备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项目部、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14.应当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5.在采用新设备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6.应核查大型设备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组织专人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结构强度、动力指标、安全系统进行认真的复核、检算,防止设计错误。
17.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的资质许可,同时检查生产企业的首台设备是否经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过型式实验,型式试验是否合格。在确认制造企业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其选用的材料、生产工艺以及外购配件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出厂前还必须要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8条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实行制造许可制度。对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对制造厂家的制造资质进行确认和审查,对不具备制造大型施工机械条件,没有获得相关制造许可证的厂家,禁止使用其产品。
2.进行型式试验制度。对获得制造许可的厂家,其首台产品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合格。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应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5.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7.安全检查制度。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分级管理、分级控制,确定检查计划,定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
8.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应当向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9.进行验收制度。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落实进场验收,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应逐机验收,并按照相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专门机构做好检验、检测机构工作。
10.交接班签认制度。大型施工机械在交接班时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班签认,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安排故障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第六章 安全现场管理
第9条 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
第10条 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部负责人、物资设备科、安全科长、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
第11条 大型施工机械转场时,要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必须现场把关。对地基承载有要求的必须经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
第12条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第13条 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第七章 安全过程控制
第14条 强化大型施工机械安全过程控制,日常检查应结合使用特点进行全面检查。对起重设备主要检查设备预防倾覆措施、防止制动设备失灵以及重要的受力构件和钢丝绳断裂等措施的落实。对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主要检查防颠覆、防溜逸、防侵限以及防止擅自上道的卡控措施的落实。
第15条 针对各类大型施工机械各单位应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力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对照标准纳入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各类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检查要点及标准见附件1~26。
第16条 项目部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按照规定的频次做好日常检查。
1.项目部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每月对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物资设备科、工程科、安全科检查不少于2次,设备、安全员检查不少于4次。检查应做好记录备查。
2.项目部物资设备科应加强对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督促检查,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日常巡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第17条 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严禁”。
1.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
2.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
3.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机械施工违章作业。
4.严禁大型机械带故障作业。
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出“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使用或限期改正。
1、使用了不具备也没有取得危险性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承按安装、维修安全资格认证的单位;
2、特种设备及技术资料,未按规定报经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审查认可、备案的;
3、购置的设备无出厂安全技术监检合格证的;
4、安装、修理或改造危险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的单位,在开工前未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开工审批认可手续和在工程竣工后未报经安全技术监检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5、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管理和不接受安全技术定期监督检验的;
6、在用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经定期监检不合格,经限期整改后复检仍未达到要求的;
7、设备运行操作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
8、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违反五“严禁”的。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19条 项目部通过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对照本办法附件的具体条款规定对各责任人、工区进行评价考核。
第20条 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国家、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21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2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物资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附件:各类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检查表
附件1: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审查大型施工机械的设计、制造资质。
2
具备大型施工机械的合格证。
3
审查大型施工机械的型式实验。
4
建立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度。
5
建立大型施工机械的台帐,编号管理。
6
落实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及操作责任人。
7
各分部检验合格后,向监理报验。
8
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9
制定每一种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10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后,及时做好相关验收签认。
11
施工单位做好交接班签认.
12
操作人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附件2:
挖掘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2
液压系统不得渗漏,轮胎式挖掘机其轮胎必须完好、气压符合规定,作业前必须试运转。
3
挖掘机作业区内不得有人员滞留。
4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驾驶室。
5
挖掘机作业时不得有其他人员上、下挖掘机和传递物品。
6
作业时不得掏洞挖掘。
7
禁止在上、下两个挖掘段内同时作业。
8
禁止采用挖掘机动臂横向拖拉他物。
9
挖掘机卸料时必须待自卸车停稳后进行。
10
铲斗不得从自卸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11
必须停放在平坦、坚实、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挂上倒挡并实施驻车制动。
附件3:
推土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2
不得存在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系统泄漏。
3
推土机行驶前,机械四周不得存在障碍物。
4
5
在陡坡上(25°以上)严禁横向行驶,纵向在陡坡上行驶,不得做急转弯动作。上下坡应用低速挡行驶,并不许换档。下坡时严禁脱挡滑行。
6
填沟或驶近边坡时,禁止推土刀越出边坡的边缘,并换好倒车档后,方可提升推土刀,进行倒车。
8
在基坑或深沟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9
禁止采用推土刀侧面推土。
10
数台推土机共同在一个工地作业时,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8米,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5米。
11
推土机在有负荷情况下不得急转弯。
12
推土机不得当吊车,绞盘和地垅使用。
附件4:
装载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2
3
4
下坡时采用自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
5
6
7
工作时,铲臂下面不得站人,无关人员和其他机械不得在此工作和通行。
8
向车内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档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车箱。
9
10
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必须先将铲斗落地,发动机熄火并切断电源。
附件5:
平地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2
3
4
开动平地机前,机械前后,左右不得有障碍和人员。
5
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角铲土和使用齿耙时必须采用一档。
6
下坡禁止空档溜放,并严禁前后轮同时转向。
7
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及齿耙提到最高处,并将刮刀斜置,刮刀两端不得超过后轮外侧。
8
作业中,根据铲土阻力大小,随时少量调整刮刀切土深度,但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9
平地机在作业前必须用松土器清除土中树根、石块,硬土先要疏松,地面不平必须先用推土机整平。
10
不得将机器停放在坑洼有水的地方或斜坡上,同时应将所有作业装置落地或刚性固定
附件6:
压路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2
各系统管路及接头部分不得出现裂纹、松动和泄漏,滚轮的刮泥板必须平整良好。
3
4
5
工作地段的纵坡不得超过压路机最大爬坡能力。
6
7
8
不得用牵引法强制启动内燃机,也不得用压路机拖拉任何机械或物件。
9
10
上、下坡时,应事先选好档位,禁止在坡上换档,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或溜放。
11
作业后,不得将压路机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或妨碍交通的地方。
12
压路机转移工地距离较远时,应采用汽车或平板拖车装运,不得用其它车辆拖拉牵运。
13
附件7:
摊铺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2
3
4
各部位螺栓必须紧固,连接可靠,空运转必须正常,转向操纵机构和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5
6
换档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时进行,严禁强行挂档和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档滑行。
7
8
9
10
运输摊铺料的自卸汽车在倒车驶向摊铺机时,料斗要对准,必须有专人指挥,汽车和摊铺机要密切配合,避免发生冲撞、撒料等现象。
附件8:
载重汽车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2
汽车载人时,车辆和驾驶员必须符合《道条》和公安机关的规定。
3
有危及乘车人安全的隐患时,必须排除。
4
禁止状态不正常时载人上路。
5
不得存在人货混装。
6
拖挂车时,必须检查与挂车相连的制动管、电气线路、牵引装置、灯光信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
7
装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空载重量的三分之二。
8
装运易燃、易爆品时,禁止装载汽车备用燃油。
9
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其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必须备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内的灭火器。
10
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附件9:
自卸汽车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2
自卸汽车顶升液压系统必须完好。
3
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顶升前必须拔出车厢固定销。
4
车厢内不得载人。
5
不得在不平坦、松软、倾斜地面卸料,以防翻车。
6
装卸料时必须听从指挥,不得在指定处所以外装卸料。
7
配合挖装机械装卸料时,在铲斗必须越过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停留。
8
卸料时不得边卸料边行驶。
9
卸料后不得举升车厢行驶。
10
当车厢内附着有粘土时不得采取急刹车来振抖余料。
附件10:
钻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安装钻机的场地应平整、坚实。以免在钻进工作中发生局部下沉。
2
3
4
在下降工作中,若钻具停住,不应悬在空中,而应将钻具提上以后,再重新下降。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附件11:
长螺旋钻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钻孔机作业区内必须无高压线路。
3
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4
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5
使用钻机的现场,须按要求清除孔位及周围的石块等障碍物。
6
启动时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10%。
7
电动机和控制箱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附件12:
卷扬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并且与操作人员沟通良好。
3
4
5
6
7
8
9
10
附件13:
轮胎起重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2
3
4
5
6
7
8
不准让起吊的货物从人的头上、汽车和拖盘车驾驶室上经过。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14:
塔式起重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并且与操作人员沟通良好。
3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4
下放重物,严禁自由下降。
5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6
作业中,如遇六级有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7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8
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悬在空中。
9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譬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
10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 。
附件15:
轨道式起重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气压表、水表、安全阀及给水装置等作用良好。
2
检查制动装置应灵活可靠,砂箱内应有足够的砂。
3
每次开始动作时起重机周围无障碍物,然后鸣笛开始操作。
4
起重机一切机件的开始动作和制动应缓慢平稳,避免发生冲击,
5
机械正向运转时,不得突然使其倒转。
6
起吊重物时应按规定使用支腿、支重梁及轨道卡子。
7
吊重物时,应注意下方及移动方向的前方不得有人,若有人时,应鸣笛,待其离开后再动作。
8
起重机自力走行或吊车走行时速度应按原厂说明书规定执行,禁止超速。
9
起重机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如因特殊情况停放时必须放好止轮器。
10
起重机在曲线上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量应降低20%,在曲线上吊货行走时,起重量应降低40%。
11
禁止起重机在超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坡道上吊货走行。
12
在同一线路上有数台起重机共同作业时,各起重机吊钩间距不得小于5m。
13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起,起重臂放落在臂架上,并与轨道中心线一致。
14
停机时将离合器和各手柄置于空档位置。停放在露天的起重机,应作好防溜措施。
15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将吊钩固定在轨道上,并派专人看守。
附件16:
龙门式起重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
2
起重机上禁止搁放或存放易爆易燃物品。
3
工具、备件等应放在工具箱内。禁止随意搁放,以免落下伤人。
4
走行起动前,要确认走行轨道上无障碍物,轨道地基无沉陷。
5
走行起步时要鸣笛(铃)示警,缓慢起步。
6
起重机行走时,禁止搭人或搭物。
7
起重机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不得擅自进行起吊或走行操作。
8
禁止用起重机斜拉、拖拽物体。
9
起重机行走时,要确认两侧驱动是否同步。如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
10
起吊物下禁止站人。
11
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m以上。
12
对起重机进行维护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
13
风力超过六级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用两侧夹轨钳夹住钢轨。
14
每年应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并进行静、动负荷试验。
附件17:
桥式起重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
2
开动时,必须鸣铃示意。
3
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
4
运行中,不准突然变速或开倒车,以免引起重物在空中摆动。
5
不准同时开动二项以上(包括副钩)的操作机构。
6
开车时,操作人员的手不得离开控制器。
7
严禁在运行中进行检修、保养。
8
若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两机间距离应大于3m。
9
起重钢丝绳需每周检查一次,具体要求按起重钢丝绳有关规定执行。
10
起重机的人行道和其他构件上,不准堆放零星物品和工具。
11
经常用的工具,应放在操作室和专用工具箱内。
12
起重机的各项限位开关及其他安全装置,除检修外,不准擅自拆除。
13
工作终止时,要把起重机停在停车线上,把吊构上升到位,切断电源,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附件18:
运梁车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运梁车的制动,走行系统要经常检查,随时处于正常状态,严禁带故障作业。
2
运粱车设专人操作,严禁非司机开车。
3
开车前,仔细检查大梁装车情况,支撑牢固,待一切均正常后方可开车。
4
运梁途中随时检查减速机、走行轮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车处理。
5
运梁时要及时观察前面轨道上有无障碍物,注意电源的收紧和放松,严禁拉断、轧断电源线。
6
司机操作人员要手不离制动轮,遇到紧急情况不能慌,要及时制动,以防意外。
7
运梁轨道铺设平顺,轨枕要垫捣密实,轨距误差±5mm,两股轨道水平误差±4mm,轨道端头必须设置车档。
附件19:
架桥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附件20:
通风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通风机及管道不得露天安装,作业处必须有防火设备。
2
主机和管件的连接应符合要求,安全防护措施应齐全有效。
3
通风机风扇应紧固,叶片周围无障碍物。
4
风管接头要严密,口径不同的风管不能混合连接,风管转角处应做成大圆角。风管出风口距工作面应以6~10m为宜。
5
风管安设不应妨碍人员行走及车辆通行,如架空安装,支点及吊挂必须牢固可靠。隧道工作面附近的管道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放炮砸坏。
6
通风机及通风管,须装风压水柱表,以便随时检查通风情况。
7
运行中电动机温升超过铭牌上规定时,必须拉闸停机检修或降温。
8
严禁在通风机和通风管上放置或悬挂任何物件。
9
运转中不准检修,凡无逆止装置的风机必须待风道回风消失后,方允许检修。
10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
11
附件21:
凿岩台车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管路、接头等应无漏油、漏水和漏气现象。各部操作杆、控制装置及仪表应处于正常。
3
行走前,须降下升降平台,倒回滑动工作台,缩回臂架,将导杆摆成水平,凿岩机保持在始动位置,缩回支腿,前后左右必须无人及障碍物。
4
行走时,必须有引导人员进行指示。
5
进入凿岩作业之前,必须清除作业面上的浮石。
6
将绝缘的电缆线准确地接在供电装置上。
7
台车必须先张开支腿后,方可进行凿岩作业和升降平台上的作业。
8
臂移位时,移动范围内不得有人。
9
严禁用台车“找顶”或清除危石。
10
停止作业时,关闭电动机和发动机。不得将台车停放在软地基处,以及侧壁和顶部有落石或岩崩危险的地方。
11
操作人员因故暂离台车而停止作业时,必须切断台车电源。
12
检查电缆是否破损,不能被履带车辆压住或物体挂住、卡死以及长度必须足够。
附件22:
锚杆台车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启动前,打开测试开关,检查风扇皮带断裂蜂鸣器是否发响,液压油位及发动机温度示警灯是否亮起。
3
起步前,台车附近不得有人停留;支腿必须收回,大臂必须就位;旋转警报灯和行驶灯必须打开。
4
行驶完后,必须关掉电瓶开关,放掉储气筒的水。
5
台车就位后,须将电缆接到电源线上,并通过电压表检查电源电压。
6
接通台车上的水管,打开水开关,察看水压表,起动水泵前,进水压力不得低于0.5Mpa。
7
给锚杆贮存器加装锚杆时,严禁站在钻臂下方。
附件23:
风动凿岩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风、水管,不得有漏水、漏气现象。
3
使用前,风管内的水分和杂物必须清除。须向自动注油器注入润滑油,不得无油作业。
4
开钻前,应检查作业面,周围石质应无松动,场地应清理干净,不得遗留瞎炮。
5
严禁在废炮眼上钻孔和骑马式操作。
6
风、水管不得缠绕、打结,并不得受各种车辆辗压。不得用弯折风管的方法停止供气。
7
开钻时必须保持水压低于风压,不得让水倒流入凿岩机气缸内部。
8
开孔时,不得用手、脚去挡钎头。
9
使用手持式凿岩机垂直向下作业时,体重不得全部压在凿岩机上,应防止钎杆断裂伤人。
10
在离地3m以上或边坡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1
在边坡上拖拉风管前,必须确保坡下的作业人员已撤离。
12
在装完炸药的炮眼5m范围内,严禁钻孔。
13
作业后,应关闭水管阀门,卸掉水管,进行空运转,吹净机内残存水滴,再关闭风管阀门。
附件24:
混凝土拌合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控制室保护接地,主楼避雷装置完好。
3
4
5
6
7
8
作业中严禁打开安全罩和搅拌盖检查、润滑,严禁将工具、棍棒伸入搅拌桶内扒料或清理。料斗提升时,严禁在其下方作业或穿行。
9
10
11
维护、修理搅拌机顶层转料桶、清理搅拌机内衬板及搅拌刀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闸箱处设明显“严禁合闸”标志,设专人监护。
12
13
附件25:
混凝土泵车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3
4
5
6
7
8
9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它安装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路,不得把手抻入阀体内。泵送时严禁拆卸管道。
10
附件26: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施工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
1
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质量应符合要求。
3
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5倍。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4
搅拌筒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
5
滑槽止动器应无松驰和损坏。
6
搅拌筒机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
7
搅拌叶片磨损应正常。
8
动力输出装置良好,无螺栓松动及轴承漏油现象。
9
启动内燃机应进行预热运转,各仪表指示值正常,制定气压达到规定值,并应低速旋转搅拌筒3~5min,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装料
10
搅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11
行驶在不平路面或转弯处应降低车速至15km/h及以下,并暂停搅拌旋转。通过桥、洞、门等设施时,不得超过其限制高度及宽度。
12
搅拌装置连续运转时间不可超过8h。
13
作业后,应先将内燃机熄火,然后对料槽、搅拌筒入口和托轮等处进行冲洗及清除混凝土结块。当需进入搅拌筒清除结块时,必须先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在筒外应设监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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