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就诊协议甲方:医院名称乙方:患者姓名鉴于乙方有就诊需求,甲方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医院就诊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医院和患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开展。1.2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在医院进行诊疗、治疗、手术等就诊行为。第二条 诊疗服务2.1 乙方在医院就诊期间,甲方将按照国家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质量标准,提供符合专业知识和技术要求的诊疗服务。2.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病情和需求,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和护理措施。2.3 乙方有权选择相应的医疗服务项目,并要求医院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第
2、三条 保密义务3.1 医院和乙方均应对就诊期间所涉及的隐私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3.2 乙方因治疗需要,同意医院向其他医疗机构或医生提供相关诊疗资料。第四条 经济约定4.1 乙方在接受医院的诊疗服务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4.2 医院应向乙方提供明确的收费标准,并根据其诊疗情况提供费用估算,乙方有权了解和确认收费情况。4.3 乙方应按时支付医院的诊疗费用,如未按规定支付,医院有权采取合法途径追究乙方的支付责任。第五条 知情同意5.1 乙方在接受医院的治疗前,医院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医疗知识和治疗风险等相关信息,保障乙方对治疗方案充分了解,并由乙方签署知情同意书。5.2 乙方有权在治疗过程中随时了解、询问自己的病情、治疗效果和预后等相关信息,医院应予以耐心解答和说明。第六条 纠纷处理6.1 对于医疗纠纷或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通过谈判方式解决。6.2 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依法解决争议。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和终止应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特此协议。甲方(医院名称):_法定代表人(签字):_日期:_乙方(患者姓名):_日期:_签署地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