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管理合同甲方(以下简称“车主”)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以下简称“车辆管理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地址:_联系电话:_鉴于甲方是车辆的合法所有人,乙方是具备车辆管理能力的管理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以及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规范车主与车辆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车辆安全、有序管理。第二条 车辆管理内容1. 车主将其名下的车辆交由车辆管理人负责管理和维护;2. 车辆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保养维修车辆,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3. 车主应向车辆管理人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和必要
2、信息,确保车辆管理人能够顺利进行管理。第三条 车辆使用规定1. 车辆管理人应按照车主的指示合理使用车辆,并确保车辆用于合法目的;2. 车主有权要求车辆管理人按时为其提供车辆的使用情况和里程数等相关数据;3. 车辆管理人不得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如有需要,应经车主事先同意。第四条 保险责任1. 车主应按照法律和合同约定购买足额的车辆保险,保证车辆在使用期间获得合法有效的保险保障;2. 若车辆在使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车主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人,并配合其进行理赔事宜。第五条 责任限制1. 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车辆管理人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 对于车辆管理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车辆损失,车辆管理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经双方一致同意,可随时进行变更;2. 若一方违反协议规定,致使对方权益受到损害,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所有义务之日终止。甲方(车主): 乙方(车辆管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